方毅记得以前看到过一句话,“在世界上我们只活一次,所以应该爱惜光阴。必须过真实的生活,过有价值的生活。”当时没有太大的感触,现在突然想起这句话,觉得说的是太对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产生了共鸣吧。重来一次,方毅告诉自己一定要珍惜。
昨晚一直想着自己以后的方向跟目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沉沉睡去,等醒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早上九点了。
今天周天,不上课,所以方毅才放心的睡到这么晚。高三的生活对于大多学生来说是苦逼的,但对于方毅来说其实和以前一样,没差别。每周六天课,每天晚上加晚自习到八点半,周六算补课,周日放假一天,月底的那一星期放两天假,本来这个星期是要放两天假的,但是因为下个月是五一,所以这个星期六就被老师理所当然的用来补课,美其名曰:临阵磨刀快三分!而方毅也就只有在两天假期的时候才回家一趟。
起床匆匆洗完脸收拾了一下,方毅摸摸自己的口袋,搜遍全身,掏出一百三十四块钱,这就是最后一星期的生活费了,自己得节省着点花,虽然面不贵,只要五块钱一碗,但是租书花钱啊,虽然馒头也不贵,一块钱可以买三个,但是上网花钱啊。
要是以前,方毅只能感叹下生活的无奈,要么借同学的,下个月还,要么又得偷偷给姐姐打电话,说一堆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然后骗点钱,其实方毅是不想那样,但是生活所逼,大家也都懂得。但是现在作为一个重生者,方毅肯定不会再这么做了,他要尽快的挣到他这一世的第一桶金。
方毅是生农村长农村,生长在农村,往上翻三辈,还是农民。方毅家三个孩子,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以前姐弟三个都在上学,家里负担比较重,方毅记得穷的时候自己连学费都快交不起了,以前花钱那叫一个细发,一块钱恨不得掰两半花。现在好了,大姐二姐相继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只有方毅一个人读书,家里也稍微宽裕点了,对方毅的生活费有增加,所以也导致方毅现在花钱稍微有点大手大脚。
方毅出了门,街道的变化都不是很大,他直奔记忆中的一个早点铺,叫老兵餐点,名字有点怪,但是是自己前世上学经常吃早餐的地方,店面不是很大,有三十多平,店主是一位退伍老兵,四十多岁,做的饭不但好吃而且量很足,所以他这里的生意特别好,就这么大一块地方,请了三个服务员但是显得有点忙。到一六年的时候,这个小餐馆已经扩大到了一百多平。
“老板,一笼包子,一份混沌!”一走进门,方毅就朝着里面喊道,同时瞅着哪里有空座可以坐下。
“好嘞,你先坐,马上来。”其中一个女服务员招呼着。
“诶!”眼睛扫了一圈,就看到坐在角落的一小胖妞,方毅面带微笑的走了过去,坐在了女孩子的对面,“哈喽,早上好。”
这小胖妞正是陈晨,面前摆着一小笼包一碗粥,正吃的欢快呢,夹着一个小笼包刚咬了一半就听到方毅的声音,刚出锅的包子还有点烫,咬在嘴里又不能直接吞下,边咀嚼着包子边哼哼唧唧道,“嗯,嗯,早!”
“以前怎么没见你在这里吃过!”方毅问道,前世的时候方毅经常在这里吃,到毕业都没见到过陈晨在这家店吃饭。
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刚刚吃包子烫的,陈晨的脸上红扑扑的,“我爸妈今早有个重要的会,起的特早,没做早饭,所以我就只能自己出来随便吃点喽。”
“够不够?”方毅指了指桌上的早餐,笑着看着陈晨,“不够再加点,我觉得这不是你的量。”
“你以为我是猪啊?”鄙视的翻了个白眼,突然才领悟到这是方毅故意在打趣自己,“方毅,你要死啊!”
“哈哈,我这么年轻帅气的人怎么可能死的这么早。”
“切!”
陈晨又鄙视的翻了个白眼,同时心里正在暗自嘀咕,真的变了,变得有点不一样了。她以为昨晚上那会发现方毅的不一样是错觉,现在才发现不是,至少以前的方毅是不会这样跟她这么轻松说话的,说话都是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现在这种方式她很喜欢,以至于心里还有点小窃喜,但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神色又是一暗。
前世的时候,高中时期,陈晨和方毅的交集其实真的不多,高中毕业后就更没了联系,加的qq也只是不说话的那种。方毅分手后一段时间,有次陈晨qq方毅聊天,然后俩人关系才慢慢变得熟悉起来,到后面是越来越好。
陈晨有次喝醉了,方毅才知道这个小胖妞喜欢自己,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自己,加着qq虽然没联系却一直关注着自己,第二天醒酒后方毅也没有再提醉酒时她说的话,但从她有点不自然的表情中可以感觉到她应该记得醉酒时说过的话,但是两人都心照不宣,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那时候的陈晨已经不胖了,已经是女神级的人物,后面追他的男生真的很多。自问方毅喜欢陈晨吗?方毅的答案是肯定的——喜欢,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孩子喜欢自己,而且自己和她很能处的来,自己没有理由不喜欢,但是俩人却一直没有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人的感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而这一切都因为方毅的心里有个疙瘩,上一段感情的疙瘩,而陈晨也一直在等他这个疙瘩解开。
此时方毅的早餐已经端了上来,俩人边吃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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