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个空闲,琅逸远抬头望了望外边的天,才意识到自己在店里不知不觉已经呆了好一会儿,已经接近晌午了。再不走,只怕要耽搁正事。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也想见识下整个南晖城是什么样子。思考到这里,他站起身,正好碰到荷兰从里屋走出来,便冲其微微鞠躬,道:“谢谢兰姨的茶和药,逸远已经歇得差不多了,时候已经不早,我也该去找我的父亲,也就不打扰兰姨您生意了,这就告辞。”说完,他转身就要走。
“哎呀,这是说的哪里话,还跟我这么客气。既然你有要事,我也就不强留了,跟你聊的也很开心,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以后有空常来坐坐,我这儿平时也是冷清的很。还有,记得看好你的那块玉,它可是能值不少钱,要是有人再敢明目张胆打它的主意,你就报我荷兰的名字,在这片地方,还没人敢不掂量掂量我的名字就下手。”
“嗯,好的兰姨,我记着了。”
已经出了门的琅逸远听到这,回头冲荷兰感激地笑了笑,却恰好瞅见里屋的布帘被挑开一块,露出一张小女孩儿的脸。那孩子看上去也就十岁左右,头上还扎着两个羊角辫。倏忽间,他觉得对那个小女孩儿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就好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但同时,吃惊的他发现,小女孩儿的胳膊跟脖颈处竟然隐约有着多处浅浅的暗红色掐痕。但他没来得及再多看一眼,荷兰就已经走过去将帘子放下,同时自己也进了内屋。想起刚刚笑容满面的荷兰,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混乱,看到了错觉。
想着想着,当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走出了小巷。看了看外边依旧喧闹的集市,他不禁又感叹起这里的车水马龙。早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抛到脑后,沿着大道,一路走走停停。
“要是一辈子能住在这里,那该多好。”
看着路两旁不少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孩子都穿着上等布料织就的衣服,再看看自己身上打满补丁的粗布衣,他越是觉得自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前方不远的地方,一个岔路口中间,坐落着南晖城里规模最大,也是最豪华的江晟酒楼。在大门一旁的门兽石墩上,盘坐着一名身形普通,蓬头垢面,乱发披肩的乞丐。手里正夹着一截草棍,剔着满口的黄牙,眼神却不像其他乞丐一样呆滞涣散,而是出奇的清明,不屑地瞥着进进出出酒楼的富贾权贵,嘴里同时不停哼唧哼唧地嘀咕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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