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样盯着自己的师叔看的,这要是被外人看见,还指不定闹出什么啼笑皆非的大笑话来。
“啊,额。”某人条件反射性地揉了揉被戳痛的腰,整理了一下仪表才进屋去了大厅。
兀笙提纲挈领地讲述着前日里混进侧院的所见所闻,青染和落夕听完后也陷入了各自的沉思。最后三人决定去会会那个王胡子,不是暗里,而是光明正大。
夜里,兀笙总觉得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翻来覆去的静不下心来,倏地起身拿剑飞出了窗外。
亥时的侧院鸦雀无声,兀笙轻车熟路地潜入莽肃的房间。
今夜他没有换上夜行衣,他和莽肃本来也不曾正面相识,只是打心里认为莽肃是个好人,更是个不可多得的药物高手,他不希望这样一个人发生意外。
跟第一次一样,床上没人。
兀笙不想多生事端,主动的报上了名号,承认自己就是前两次来找他询问毒药之人。
还是没动静?
兀笙又补充了一句“能把那可爱又可怜的小毒蛇送我一条吗?”
躲在暗处的莽肃简直要被这句话震得晕菜了,活了一大把岁数,居然还能遇上这么个无赖家伙,可恨可恨!
兀笙为了莽肃的安全着想,提出让他找个理由避开几日,至于去哪里最安全,兀笙就只想到了湖光山色。那里有大把的高手看护,还有司徒延这个名扬千里的“正人君子”,应该是很安全的。
况且如今已到了“十日断魂”的大限,与其束手无策,还不如让这位莽肃前辈去死马当活马医。
自己当初信誓旦旦地拍胸脯说过,可以帮他找到十日断魂的毒药,也当做完成自己夸下的海口吧。
莽肃干脆利落的接受了兀笙的建议,不是因为他轻易信人,是因为他看到兀笙腰间佩戴着的玉佩,知道了原来他就是炎霄子收入门下的弟子。
之前兀笙身着黑衣,并未戴着这块象征他身份的玉佩。
兀笙做事也是非常果断的,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千崇阁的信鸽给司徒延写了封书信,言简意赅地说他明天要送一个很重要的老前辈去别院小住几日。
他司徒延要是信得过呢,不妨让他去给穆阁主他们把把脉什么的。
然而他和司徒延都不知道的是,这只鸽子在中途被人截了下来,但又完璧归赵地放它融入了漆黑的夜幕中。
“怎么样?杀还是留?”其中一个黑衣人问道。
“那人还杀不得,江湖留着他自有道理,一切按教主的计划行事。”另一个黑衣人眯起了眼睛,面巾之下一定是一张阴邪的笑脸。
呵呵,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上场表演了。
莽肃他们三人是自由之身,平时上山采药也会有两三天不回来的情况,他们和柳老板之间是公正和平的交易,相互没有负担和约束。
这日莽肃早起,背着药篓装了些重要的东西和必备干粮。
像往常一样,莽肃跟护院头领和百福楼的余掌柜知会了一声,走到城门处凭借兀笙交给他的千崇阁令牌信物,被三个人顺利地送去了别院。
王胡子每天过得心惊胆战,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宏文就能逃过一劫。
他们既查到了宏文是菩桑人,而十日断魂更是菩丧的毒药,顺理成章地就该让他把一切罪名都顶了。自己不但能相安无事,还可独享事成后的加官封爵,为王家光耀门楣。
哼,一个初出茅庐的黄毛小儿也敢跟我王胡子抢功劳,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
那宏文小子不就仗着自己是纯正的菩桑人,身体里流着菩桑国的血液吗?老子就是菩桑人和炙兖人的结合,那又怎样?
说什么血统,炙兖容不下我,那我就去菩桑做一个堂堂正正的菩桑人。
虽然擅作主张杀了宏文引得对方不满,那就当面赔他一条胳膊谢罪又如何?不就是一条胳膊,老子赔得起。
王胡子的心里充满了怨恨和不甘,仁义道德全都抛诸脑后了。
几十年含辛茹苦地扎根在草药堆里能有什么出息,世代为医、悬壶济世都是狗屁,我受够了,我王胡子就是要逆改王家命运!
可叹可悲,有的人穷极一生为他人做了嫁衣,有的人是被卖了还傻乎乎地数银子。而他王胡子只是一颗毫不起眼的小小棋子,许诺的金钱地位全都是为了利用他罢了。
“着火了,百福楼着火了!”浓烟滚滚包裹着楼体,火势如猛虎,几乎一口吞了整个百福楼。
“糟糕,看来敌人早有预谋。师叔、落夕你们去百福楼查看,我去侧院。”兀笙说完平地而起,飞身前往,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送走了莽肃老前辈。
可恶,王胡子你最好还活着。
也不知道百福楼里的伤亡情况怎样,那么多无辜的性命,突然间就生死难料了。
兀笙赶到侧院的时候,见其并未着火,不过主楼的火势难以控制,这侧院熬不了多久也会被吞没。
只见王胡子吊着一条胳膊,怀里抱着包裹和一把大刀,神情慌慌张张正往外跑。
一觉还没睡清醒,就听到外面有人大喊百福楼着火。王胡子哪里还睡得住,惊慌失措的抓起那些在他眼中所谓的贵重物品就冲了出去。
他不明白百福楼为什么会起火,也不敢去想那些人是不是要来杀自己灭口,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跑。
从天而降的五名黑衣人包围住了王胡子,兀笙明了黑衣人此行的目标是刺杀王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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