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卫鞅听闻无敌之言,竟是出题考校道:“试论,某甲与某乙因琐事私斗,某甲失手将其杀害,当如何判罚?”
卫鞅出这道题目地意思就是你既然说百姓犯法,除叛乱、谋反⊙国、通敌、戮亲这几项罪名可以判处死刑,其他的都不能判处死刑,那么这个案情该当如何判罚。
无敌自然不会被他难住。侃侃而谈道:“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罪,本为天公地道。然。人固有一死,虽快意恩仇,却于事并无助益。此案判罚,当首先查实某甲是故意杀人还是失手害命,若为故意当判终身劳役,失手则可判罚二十至三十载不等之劳役。”
见无敌居然如此判案,不说卫鞅,便是申不害都有些听不下去,可就当申不害正欲不吐不快之时。无敌却是伸手拦道:“且慢,本公尚未说完。所谓劳役,并非城旦、河工、筑渠之类苦役,假说某甲此人是名身负手艺的匠人,可使其至我大秦官办厂矿服其劳役,视其劳作按月发给工钱。不过,需将起劳作所得一分为三,一份与其家人,一份与受害者家人。一份由官府留存,待服刑期满一并发还,使其能归家立业,不至老来鳏独。”
“好!”待无敌说完。卫鞅自然明白了其中道理。发出赞叹:“此法甚妙。刑徒以其杀之。不若使其劳作。劳作所得一来可顾家人。二来可弥补受害之家。可谓一举两得。”
杀人不过头点地。不论在任何时代杀人都是重罪。而杀人犯地下场向来都是死刑。可是。人杀掉了。受害者家属地仇也报了。气也消了。可到最后只会落得一个人财两空地境地。想想看。受害者家中固然失去了一个劳力。而杀人者不也是如此。还不如让杀人犯继续活着创造财富。然后两家一同受益。这不比一刀将人杀了更有价值些么?
当即申不害也是赞叹道:“君上之策。亘古未有。只怕将开我三千载之先河。比之昔日周文王画地为牢。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敌却是没有被称赞给麻痹。而是乘此机会郑重道:“国有长策。未必可兴。实乃政因人兴。亦因人败。卫兄精于法治。申兄长于吏治。只有二位先生强强联手。方可将变法推行开来。使我大秦百姓不致受贪官盘剥、苛政迫害。是我老秦百姓含冤得雪。宵小尽蛰。”言毕。无敌郑重地双手一叠。向两人拜下大礼。
古时地学子士人。所追求地都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出将入相。拜帅封侯地个人追求地至高境界。卫鞅也好、申不害也好、包括李悝、吴起、孙膑。以及后来地苏秦、张仪、李斯、王翦、赵括、白起等人。年轻时一个个无不是自以为雄才大略。又能带兵征战。又能变法发展经济民生。但只有当他们时至中年时。经过时间这座大磨地粉碎研磨才会真正发现。自己地强项究竟在什么地方。
李悝带兵打过仗。吴起也想过要当丞相。庞涓地野心那是路人皆知。孙膑也为齐国谋划过称霸长策。但对于秦国而言。无敌可不愿意拿来给卫鞅和申不害两人当做试验田。卫鞅变法强秦花费了将近二十年。却是为后人做了嫁衣。申不害变法强韩用地时间更长。可最后还不是依旧被灭掉。而无敌可没这么多战国时间来花销等待。草草算来。从他自在少梁山地战场上横空出世至今已将近五年了。而若要在有生之年完成自己内心深处地诸多目标。显然没有多少个五年可以轻易拿来浪费。
所以就无敌看来,卫鞅这个小子地特长就是搞法律,将他安放在最高法院院长之个位置上最能发挥作用,当然还要将秦国法律的底线定死在绝对废除r刑和滥杀上。而申不害这个y险的家伙自然是安排他去廉政公署当个署长,专门用来撕咬那些贪官污吏最是恰当。
至于经济民生军事方面,让这两个将腐朽的“重农轻商”思想顶礼膜拜的家伙去变法,这不是当面打无敌的脸么?
见无敌大礼拜下,卫鞅自然知道这是无敌在对他摊牌。虽然就卫鞅自己而言,他对心中的雄才大略到底有几分把握心知肚明,也对无敌一路过来所展现的才华所折服,可现下无敌不以他的政治主张作为变法纲领,却要他去主持这个所谓地最高法院,心中是肯定不爽的。按照卫鞅原先的想法,能够担任一国丞相,既管军又主政,将一国的巨细事宜尽数掌握在股掌之间,才是大丈夫毕生所求之巅峰。可现在,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秦国国君在军事、政治、经济方面所展现出来的才华和能力却是比自己强了太多,难道自己当真就只能做一个专司修订律法的判官?
大礼拜下的无敌自然知道此时卫鞅肯定要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斗争,当即再下一剂猛药:“卫兄,望兄当以天下黎民福祉为重,我老秦大出于陇西之日,卫兄之名定能存于史,流芳百世!”
无敌这话暗里就是带着威地意味,这话就是要反着听:若你坚持不干,我便有借口说你是为了功名利禄才来我秦国的,日后我大秦当真能统一天下,你将会在史里留下一个臭名。
卫鞅不是笨蛋,这明显的威之语他如何听不明白。要说功利之心,或许申不害的“心”比他的还要大,但申不害主修“术治”,知道何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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