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让人觉得最欢乐的是后宫优雅。她还在发着那些漂亮的照片,然后优雅地编着自己和某个明星不得不说的二三事----荣囍是她的微博头号粉丝,此时在热烈地转着她的贴:【哈哈哈哈哈哈哈优雅姐好威武啊!求优雅姐和张杰的真相!】
我看着忽然就觉得格外平静。这个时代,能有后宫优雅这样给人以欢乐的事情,不是很好吗?有些人明明不幸,却努力表达出幸福的姿态来,人们看了,即使是虚假的,便也好像看到了幸福一般。
写小说就是这样吧。
想着想着,我觉得越来越困了。
这是2009年11月的第一天,最有纪念意义的一天。
可惜当时的我不能知道,要很多很多年以后----哪怕是已经不能再有了的时候,才能明白。
这是我第一次在大强哥家里,睡着了。
2009年11月,一切的开端。
第39章
“哗啦啦----哗啦啦----”
我被浩浩荡荡的海水卷着,耳畔全是哗哗的水声。一个大浪终于将我卷上了沙滩,我茫然地望着这条海岸线,它灰蒙蒙的----连天看起来都是灰蒙蒙的。整个视野呈现出一种幽暗而遥远淡色。
我浑身都是水,拖着沉重的步伐在沙滩上踯躅而行,满脑子昏昏沉沉的。这里是哪儿
我隐约记得我要去找什么东西……是一个人,对,是个人没错。他有多高?他长什么样子我已经快忘记了,可我还记得他那双眼睛,在月亮下看起来晶晶亮亮的,闪烁着一种叫自由的光……
突然,我像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猛地抬起头----啊我看到那个人了!他站在远处高高的海边峭壁上,那里立着一座没有打开的灯塔,灯塔看起来很暗淡,上还有长长的大风车----但是这都不重要,因为我能看到他的身形,即便是化成了灰我也该认识他的……为什么我视力这么差?!喂----
他远远的,像是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就消失在峭壁之后了。
我立刻就顺着海岸山脉冲了过去,不管有多远我必须找到那个人,即使我已经应该忘记他了----然而,冷不防的,我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痛的眼冒金星:
“喂!”对面的声音听起来又年轻又睿智,“你走路不看路的吗!真是笨蛋爸爸!”
我捂着剧痛的额头抬起眼睛看着他----这是一个穿白衬衣的少年,那种八十年代才有的学生装式的白衬衣,瞧模样就像eva的真嗣,但是显然比弱气的真嗣聪明强大许多,也许是真嗣和14岁的夜神月的混合体……
我瞬间就意识到了,这是我苦大仇深的傻儿子陈聿哲。
我顿时内牛满面的冲过去,摸摸他的头,心疼地说:“儿子……你怎么来了?”
虽然这个儿子,又傻又苦逼,不可一世又挺中二,还总是喊我笨蛋……但是,他是我的儿子啊!我的亲儿子陈聿哲!我一点一点把他从浩瀚的文字之海里捏出来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他摔一跤我都会觉得自己的肉在疼……
他抬起头瞪了我一眼,一把甩开我的手,不耐烦地说:“如果不是爸爸又掉进梦境里了,我会来吗?都是因为你啦,笨蛋爸爸!”他没好气地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站起来。”
我唯唯诺诺地拉着他的手站了起来。真悲剧,我居然比我的儿子还矮那么一点点----“那个,儿子啊,你……痛不痛?”
“当然痛啦,废话!”他气鼓鼓地说。
“爸爸错了……”
“别说那么多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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