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接再厉,攀上他的肩膀对他的耳朵吹气:“要不要联系方式啊?”
我肯定是中邪了。
秦淮的把我从他肩膀上推开,他的脸变得冷酷起来,好像要发火。可是我没在意。我只是争分夺秒的欣赏他的脸,以至于几秒钟被放大了成了千万秒;时间变得漫长起来,周围的景物逐渐模糊,我感到一阵眩晕,眼前倏地昏暗起来,我向下坠,却被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托住。
接下来的进展一切顺利: 秦淮拖着我去街角的冷饮店,我眯着眼半躺在座位上。秦淮蹲下/身,用从服务台要来的凉冰冰的湿巾擦我的脸,用小勺喂我喝水,最后是一整个奶油冰淇淋。最妙的是,由于店里的空调过冷,我得到了秦淮的外套。期间收银台白衬衣的小姐姐不断扫视着我俩,仿佛我们是她一天的快乐源泉。
我们坐了大概一个小时,期间秦淮去外面接了一个电话。我们没什么正面交流,他只是不时地问我诸如“好点了吗?”“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之类的废话,我全都含糊应答,要不是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我都想捂住他的唇,让他闭嘴了。
我的心思都在别处。秦淮的外套很披在我身上,他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将手肘戳在桌子上,手心环住一杯柠檬水,一边沉浸在相遇的白日梦里。我已经飘飘欲仙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对他咧嘴傻笑了。
他很有耐心,直到后来我完全恢复正常,他才起身告辞。
三小时后,我结束了灾难性的玩偶服工作,老板念在我差点晕倒的情况下没有为难我,我拿到了全部的钱。可是我一点也不开心,我抱着秦淮的外套跳上公交车,一路跌宕,晃的我想吐。当快要到站时有人推了我一下,我与衣服一起顺势跌倒在地。当我站起来的时候一张红心便签从衣服口袋里划出来,翩然落地,上面潦草地写着:
——
晚上九点
新月街 202 号,401室
6日下午 秦淮留
——
我下车,我毫不犹豫地改变了方向。
一个半小时后,我到达了目的地:一幢星灯闪耀的大楼,一个江临鼓足平生勇气才敢踏足的地方。
我鼓起全部勇气,走入其中。
我那时不了解一个道理:
对于秦淮来说,送上门的,新鲜可口的猎物哪有不要的道理。
尤其是我这种天真又愚蠢的人。
一周后,我搬离了自己的狭小的出租屋,秦淮成了我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说:欢迎客串,和受合照的女孩们属于亲爱的读者们*^_^*
第2章
我的朋友说我很愚蠢。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想打他,可他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李暮是我大一时认识的隔壁专业的学渣。我们有过一段深厚的革命友谊:一起熬夜背题,通宵看球赛,赶稿创意比赛。他是个幽默风趣的人,也不那么在乎我的性向;我和高中的闺蜜小花曾帮他制定过一个追求院花的锦囊策划书:其过程之精妙,情节之曲折几乎可以写成一本《深情学弟恋上我》。不过令人气愤的是,他们两个革命战友,最终决定抛弃虚无缥缈的女神,把我也一脚踢开。只用了一个月,他们就在一起了。结局皆大欢喜,李暮拐走了我的闺蜜,就此加入了悲惨的异地恋大军。
他们俩在得知我的近况时并没有嫌弃我,这是在学校里所认识的很多其他人都做不到的。
所以我不得不放弃让他闭嘴的冲动,绷紧脸看手机屏幕中冒出的一连串喋喋不休的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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