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侯,可知对头是什么人?”何邵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敌人。
“你们有谁听说过夜陀此人?就是他把我们引出了朔方城。”云烨问那些经常在朔方一带执役的府兵。
“回侯爷的话,属下知道,”一个上了年纪的府兵对云烨禀告。
“你知道?快快说来。”
“侯爷,属下也是从西域商队那里听来的,这夜陀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马贼,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年了,传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二十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死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死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死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日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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