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剑客的声音自耳边响起,比利刃更加冷硬无情:“你们再不放我家掌柜,小爷今日就在这里一刀一刀削死他!大伙到是试试看,是你们的枪子儿快,还是小爷的刀快!”
息栈其实刚一把雏鸾刃亮在手上,就立刻有些懊恼,眼冒金星:怎么又掏剑了,男人不是教给他要用枪的么!
在绺子里养伤的这段日子,反正也出不去门儿,整日就窝在家里苦练枪法,精准度已经长进了不少。虽然远及不上大掌柜的神枪,却已经比得上红姐姐那个打玉米棒子的水准。
男人特意将两把二十响的高级洋玩意儿给自己用,还揣了一兜子死沉死沉的子弹夹。可自己在这生死关头,竟然又忘了大掌柜前日里的教诲:傻羊羔子,劫肉票应该掏枪抵住对方的太阳穴才对,你咋个总是这么土呢!
人一旦用惯了一样东西,就很难舍弃。无论何时何地,危难关头,仍习惯性地从腰间抽出雏鸾刃,与敌人短兵相接。
早知如此,还不如让大掌柜用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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