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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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穴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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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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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人……”
阿彻也猜到妞妞大概是被主人给抛弃了,也不敢多提妞妞的伤心事,见妞妞爬得费力,便说:“要不我背你吧。”
“没事,你走慢点我就能跟上。”
阿彻点点头,其实心里挺难过,明明是宠物,应该是用来宠的啊,为什么会被抛弃呢?
山路很难走,一狗一猪走走停停了三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看到山的另一面。他们一开始是吃馒头,发现山里有野果子,味道还不错的时候,馒头就被冷落了。有人做伴,一路上也多了不少乐趣。
一到夜里不能赶路的时候,一狗一猪就边睡觉边聊天,妞妞听阿彻讲起一路进城的经历,听到“空中客车”时笑得在地上直打滚:“那哪里是什么空中客车啊!真正的空中客车是……”茶杯猪一骨碌爬起来仰起头,“看!那才是空中客车!”
阿彻跟着仰起头,头顶传来低低的轰鸣声,像是远雷,红色的光点在夜空中一闪一闪地飞过,虽然夜色浓重,但阿彻还是看见了那庞大得惊人的轮廓。他只在电视里见过飞机,从没这么近地亲眼看到过,那庞然大物仿佛是贴着山顶飞过的。小金毛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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