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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