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间公司,不但和老板关系融洽,也和后来的总经理也关系混得很铁,当然,也赚了一些能够维持我和罗兰生活钱。
去公司的最初,工资并不高,而且办公室的斗争异常激烈,我还有一个处处免费送我小鞋穿的变态女上司,她有一个美好的目标,不是工作目标,而是想把我赶出公司大门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原来我们在一家公司呆过,但没共事过,是我走后,她才去的,说起来我还是她的前辈。因为我有着曾是前辈的优越心理,非常的不尿她,所以,她就很不爽。
当时的营销经理不止我一个,还有另外两个人。
一个人据说在上海的大公司混过,回到当时很闭塞的大连,竟有些海龟的意味。他也许是和上海人相处的久了,竟把大上海的特产气质——假洋鬼子的风范学的惟妙惟肖。另外一个人是我的老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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