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们都不想死,又何必来送死?”
持刀者一愣:“哟呵,好大的口气,任谁在‘蝉’的包围下都会乖乖求饶,你又有何能耐敢如此狂妄?”
萧玉山道:“因为是你先开的口。”
此话一出,不仅持刀者不懂,甚至连周围其他持刀者也不明所以。
萧玉山似乎有极好的耐心,他解释道:“你们本来是来杀人的,杀人本不该有任何的废话,可你先开了口,就代表你也没有把握能够成功。”
没有把握的事情,当然要靠时间来争取把握。
一个人若想成功,不付出一些时间是很难做到。
可光靠时间也难免会失败。
因为有时候,成功就意味着死亡。
人是惧怕死亡的,所以没有把握杀掉对手,就会开始想要了解对手。
所以他开了口,却已代表他没有把握。
“你不信?”
“若你能活着,我便信你。”
话音一落,刀光就起。
刀光起的瞬间,人也飞起。
数十个人,数十把刀。
就算是最健壮的牛,也会被当场撕成碎片。
但他不是牛,他是人,牛会任人宰割,但人却会为了活命努力挣扎。
刀光落下,森然若死亡之歌。
就在这一片刀光之中,忽然响起了骨骼断裂的声音,此起彼伏,宛若在演奏一首乐曲,清脆悠扬。
当所有人都已倒下。
他走到那说话的人身旁,低声问他:“你不信?”
他还是不信——因为他已死,死在了自己的狂妄之中。
第63章:叶无凡
一座孤坟,两块墓碑。
潮州至雷州交界有一处乱葬岗,平时少有人迹,可今日不知为何,孤坟前摆满了酒坛。
每一坛酒都是上好的女儿红。
“老臭虫,要不要我帮你倒酒?”
一坛酒被掀开封顶,说话那人将酒坛举过双肩,再缓缓倒下。
他的动作很慢,每倒出一沽酒水他都会叹气。
他一连叹了十三口气。
“自你死后,我便觉得这女儿红也变了味,莫非没有了你的唾液星子,这酒当真喝不得?”
忆往昔,峥嵘岁月。
他们每每聚在一起,皆能听到一书生豪情万丈:“蒙古鞑子入我中原,屠戮百姓,今我热血男儿应当为国起事,为我那十万同胞报仇雪恨!”
他满口激情,却也满口唾液乱舞。
众人酒杯都已被他唾液沾过,几人相视一笑:“这老臭虫,每次都要我们喝他的口水。”
但众人已被挑起心中热血,又如何会真去在意?
“后来衡山起兵失败,你为了掩护我们逃跑,与数万贼子周旋了数日,不想在力竭时被捕。”
他又举起一坛酒,这一次酒已入了他的口。
入了他的肠,化作了一股相思的愁。
“你常说这个世间需要一位英雄,一位能够救民于水火的英雄,可你又说英雄都是看不见的。
话到此处,他忽然止住,因他听到了“咯咯”的声音,而声音的方向来自他身前的那座孤坟。
他以为声音来自坟墓下面的棺材,可过了片刻,坟墓纹丝不动,他暗叫一声不好,却已晚了,一道黑影自地中忽而冲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住了他的穴道。
他只听得有人说了一句:“他便是雷州守将李丰年?”便失去了知觉。
与丽江浦有五里之遥的雷州今日忽然来了一群不明身份的黑衣人,他们侵入城中,不到片刻便消失无踪。
如今战事将紧,雷州是潮州最后的一道防线,文天祥发兵五万与守将李丰年一起镇守,务必要挡住蒙古大军的进攻,可张弘范似乎并未急着指兵攻城,他仍是在操练水师,似乎已觉得拿下雷州和潮州不过是计划之中,他要全身心地准备与宋军在崖山决一死战,将大宋朝最后的顽固势力彻底清除。
艳阳高照。清风徐来。
独秀峰上巨石如披紫袍,远处山峦如黛。
可阿呆却无心观赏这如诗如画的景色。
今早出门前,老爷特意吩咐他要时时刻刻盯着小姐,不能让她有半点损失。
他自然很听老爷的话,从登峰到此时,他的眼睛一刻都未从不远处一位穿着有些古怪的女子身上移开。
阿呆今年年满十八,正值男儿精力充沛之时,且对男女之事也极为敏感,他盯着小姐半天,早已浮想联翩,甚至有一股劲道自丹田袭来,凶猛无比。
自他三年前入李侯府以来,便成了小姐的书童,皆因他表面看上去虽傻,但读过许多书又写得一手好字,侯爷觉得他不会做出些出格的事,便安排他在宝贝女儿身边。
这世间除了阿呆的母亲不觉得阿呆傻,第二个不觉得阿呆傻的人就是小姐。
每一次遇到坏人阿呆总是第一个冲上去,被打个半死。
甚至还有歹徒因阿呆的举动而放弃了继续作恶,曾有人道:“杀这个弱智,丢人。”
可阿呆能将《论语》倒背,随便说出一字他都能从《道德经》中找到。
故而有次管家骂阿呆傻时,小姐替他出头道:“有本事你把论语倒背给本小姐听听?”
阿呆忽然笑了起来。
因为一只蝴蝶正慢慢地停在他的肩上。
“小姐快看,有蝴蝶。”
“阿呆,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随着清脆的声音,一袭白色长裙映入眼帘。
阿呆暂时忘记了蝴蝶。
在他眼里,永远只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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