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脸红了。”
丹尼尔一愣:“脸红了?谁啊?”
狭长俊逸的凤眸微微眯起,闵琛语气淡淡地开口:“盛彦辉。”
丹尼尔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大明白为什么闵会对这个年轻人这么关注,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就在盛彦辉进入后台的前一步,闵琛望着那个在后台的帷幕后面站着的青年,惊讶地睁大了眸子。
盛彦辉上场前是在和……戚暮说话?
那他脸红个什么劲?
活了快三十年,闵琛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迷茫。但没给他一个再思考的机会,一个握着小提琴从后台走出来的身影却让他惊然地睁大双眸,脑子里有些事也慢慢地想清。
丹尼尔惊呼:“怎么会是戚暮?!这才一个小提琴结束,又来一个?!”
第二十三章
高瓦数的聚光灯从音乐厅的顶部照射下来,将这一块小小的圆形舞台照亮。清俊挺拔的青年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云杉木小提琴,一步步地向舞台走来,那小提琴是仿制的斯式琴的样式,拥有着最圆润流畅的线条,放在任何一个琴行里都绝对让人非常惊艳。
而她的主人,也让在场的听众们忍不住地多看了几眼。
青年的相貌十分俊秀,即使算不上他们此生见过最出色的,但是就算是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都绝对不差。
场上不少人其实早已认识戚暮了,尤其是哪些杂志报刊的主编们,他们过去这两个月来经常会报道一些关于b市交响乐团的新闻,时不时地就会报道出关于这个青年的消息。
《音乐殿堂》的主编王征想了想,似乎他上一次看到手下人写关于这个青年的新闻,好像是……他成为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没错,仅仅不过二十的年龄,这个青年已经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戚暮走得十分优雅,他走得看似慢,事实上挺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舞台中央。这样的小型音乐会是不需要主持人介绍的,一般而言演奏者也不会多说什么话,只需要进行演奏便可。
戚暮微微弯腰、礼貌地鞠了一躬,他抬起身子放眼四周看了一圈观众席。就在他打算抬起琴弓开始演奏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窜入了他的视线,让戚暮倏地愣住。
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此刻也正盯着他。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戚暮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在上个月乐团最后一次巡演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第三排左侧的位置,他一个抬头,正好与对方相视。
那个时候戚暮下意识地便认为对方并不是在看自己,而今天……
肯定是在看他了。
独自一人站在台上的戚暮忽然觉得一阵好笑,忍不住地勾了唇。下一刻,他再也没有多想地便抬起手中的琴弓,轻轻放在了弓弦上后,左手中指向琴弦上一按,顿时,悠扬委婉的琴声便从那琴孔中传了出来。
那声音宛若春日里最和煦的暖风,带着小提琴甜美的嗓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地微笑起来,认真地凝听。不少人也仿佛突然想起什么的赶紧拿出自己的表演曲目单看了看,最后纷纷盯着那行“演出曲目以当日演出为准”的小字,笑而不语。
这一首,不是《茨冈狂想曲》。
它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首曲子的出名程度可以说是不学古典音乐的人,很多都有所耳闻。门德尔松出生于十九世纪初,自小家境优渥,父亲是知名银行家,母亲是著名钢琴家,这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德国作曲家一生写过多首钢琴曲和小提琴协奏曲,从未有过悲沉的曲调。
以最出名的代表作《e小调》来说,门德尔松用三个乐章的篇幅描绘出了一副缱绻柔和的美妙景象,全曲都欢快活泼,每年演奏这首曲目的小提琴家很多,杜胜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地明白,杜胜的《e小调》和这个青年的,绝对不一样!
第一乐章是一段快板,其中最为出名的华彩乐段一般在乐团表演时,都是由小提琴独奏。杜胜演奏的《e小调》是一种宽博大气的欢乐,说得通俗点就仿佛是一大家子齐聚一堂、和乐融融。
但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却有一种徜徉于山水溪流间的活泼。每一个琴弓的拉动都会带起一阵溪水与泉石的撞击,清脆悦耳,又明亮愉悦。
舞台上,青年一人微微侧着头,认真地拉奏着。一个个舞动的音符从他的琴弓下流淌出来,让所有听众都陷入了一场音乐的盛宴之中。
之前盛彦辉和其他表演者演奏时,丹尼尔虽然觉得水平十分不错,但还未曾到那种惊艳到无法想其他事情的地步。但是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只回荡着那一首曲子,熟悉的旋律在大脑里不断地撞击回荡。
丹尼尔忍不住地将戚暮的《e小调》与杜胜的相比,他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各有千秋、绝不落后!
等到第二乐章转场的空隙,丹尼尔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曾经听过的《e小调》独奏,他好不容易想起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那个矮黑胖子曾经表演过的华彩,不知怎的,他竟然觉得这个青年表演,居然完全不比那人落后!
“真是见了鬼了……”
丹尼尔话音刚落,那边,优雅柔缓的行板便徐徐拉响。这第二乐章不如第一乐章那么有代表性,丹尼尔忍不住地在心里想到:是谁说华夏是交响乐的后起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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