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笑地看向孟朗,孟朗打了个圆场,他看得出来作为一家之主的不宜,更何况温广庭眼里的伤感也不似作伪。
“庄主家好饭菜,真是香甜可口,大家赶紧吃,饭菜都凉了!”孟朗端起碗夹了一块子的菜,笑在脸上,暗地里却有心思流转,也不知道那个家伙怎么样了。
一天下来,主客觥筹交错,凡是问道有关扬州孟家的事都被孟朗巧妙地避开,孟朗心里面暗道温广庭果然是老狐狸,这耳目可是不少,只怕自己以后回孟家得好好注意一下四周了。
这边温广庭屡屡试探没有成功也不气恼,在他看来,谁家要是有了这样的人才那真是上天厚爱,现在他都忍不住嫉妒孟家了,培养了这么优秀的人。
傍晚,主客相安,洽谈甚欢,到了月上柳梢温广庭才大笑着:“圣手果然在其他方面也是见识不凡,今日能与你畅谈也是老朽的幸事啊,时间不早了,还请圣手早些休息,明日再作打算如何?”
孟朗回之以抱拳,目光灼灼,虽然略显疲惫可是双目明晰,“和庄主一番谈话胜读十年书,小子身子疲乏,就先回去了。”
说罢再一作揖,让温广庭内心触动,“玉面圣手”在江湖的地位可能不及自己,可是也是江湖数一数二的人物,和自己平辈相称都可以,可是他选择了做“小子”可谓是给足了自己面子,心里面十分满意。这么谦虚的后辈最终也不知道会便宜哪家?这般想着,温广庭一边嘲笑自己的痴妄,一边自嘲:反正不是自己家就对了。
不是他小瞧自己的女儿,就是那单单的一个鼠目寸光,蛇蝎毒心可不是世家大族避之不及的么?可是,看着孟朗的宽肩,纤长的身形,一身的俊逸,心里面的叹惋怎么也止不住。
杜小千在祖堂,俨然一副温家二少的优雅举止,眼神不经意地四瞟,心里面不屑,还是那个老样子,连桌子上的排位都没变,可见自己不在温家这两年,温家的发展还是不错的。
一个时辰后,杜小千心里面开始骂人,从马蕙兰那个臭婆娘到自己不靠谱的爹,再到那个混蛋男人,跪在冰冷冷地地板,夜间的寒气渐渐侵袭着双腿,双腿开始变麻,膝盖开始发疼,这时候杜小千心里一阵后悔,自己要是当初选择学内功的话就不会被孟朗三两下抓住,然后也不会被他欺负一路,更不会来这儿受这份委屈,此时他觉得自己亏大了,受了天大的委屈,所以他决定不这么委屈自己了。
等到男人穿着夜行衣,不声不响地迷倒一片人的时候,就看到这么哭笑不得地一幕:肃穆的祖堂里,穿着锦衣贵服的佳公子,毫无形象地躺在桌子上大睡特睡,排位被拨拉到一边,真是百无忌讳,孟朗摇着头笑笑。
“开饭了啊!”充满诱惑的声音回响在耳边,杜小千模糊中感受到脚也麻,手也麻,还有那个模糊的声音,好耳熟,是男人的声音,脑海中一闪过孟朗一路上的好手艺,思路一下子清晰了,杜小千一个鲤鱼打滚起身,跳下桌子,嘴角却忍不住上翘,美眸一翻,“吃的呢?吃的留下,你可以走了。”
毫不客气地拍拍手,拿出贴身帕子将洁白如玉的手擦了又擦,知道指甲根都发白,这才挑剔地看了一眼孟朗“你莫不是要和我抢食?没看到我一个美少年正在长身体吗,你好意思吗?”
鄙视地眼神毫不留情地看向孟朗,眼里却闪过一丝叫感动的情绪,似乎每回自己最落魄的时候,都是这个男人伸出的手,虽然男人性子很恶略,在某点上,他真的对自己不错的,虽然路上说是强迫着自己,可自己也不是被好吃好喝的伺候,还有人陪着磨牙,他还真的舍不得那段时光。
话这么说着,手上动作却不慢,将覆在食物上的罩子揭开,一股细腻的馨香入鼻子,“水晶松花饼、芙蓉糕、还有哎,这是什么?”看到一碗黑乎乎地汤任谁心里都怪异,“驱寒解毒,圣手独创!”孟朗也不客气,美滋滋地享受着杜小千目光的洗礼。
“这么丑的东西我才不要喝,天知道这个东西喝下去之后我会不会和它变得一样丑!”这是涉及到杜家二少的原则性问题,非美不近,非善不食。
孟朗脸色一黑,端着自己精心熬制的汤转手就倒,杜小千看到孟朗的动作,脸上一慌,不顾形象,连忙将孟朗手中的汤盂抢了过去,大口喝着汤,嘴里面还嘟囔着“看在你心意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收了。”
看得孟朗隐约明白少年郎的心意,不再去计较刚才他的无心之言,只能无奈地将自己地帕子递过去“慢点喝,慢点喝,好喝下回还给你做。”
喝了小半碗汤,杜小千这才抬起头,用手帕擦了擦嘴,美眸中满是得意,“那可是你说的,下回我要是想喝了,你可得给我做。”看到少年扬起的脖子,月光下,白玉般修长的颈项如优雅的天鹅,骄傲而不可一世,美眸就这么看着自己,笑盈盈的模样让人着迷,血红的泪痣鲜红欲滴,黑色的瞳孔是自己的倒影,孟朗只觉得心里面火辣辣的,那种很奇怪的感觉又来了,让人忍不住,就像答应眼前少年郎所以事,只为搏他一笑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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