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了。”在自己的楼上,俊秀从窗口看到冲出去的允浩和在中。
“哦……”有天叹了一声,躺在了床上。
“喝口水吧。”俊秀将一杯茶端到有天面前,“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勉强的,如果他心里没有你,纵是怎么争也争不来的。”
“你说什么?你……你又懂什么来……”
俊秀微笑了一下:“你不会要我的,我知道。但想不想听我唱歌?”
“唱歌?你会唱什么淫糜小调?可别平白污了我的耳朵!”有天把火撒在了这个小倌的身上。
“公子火气不小啊……俊秀给你唱段《鸳鸯锦》吧。”
“《鸳鸯锦》?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有天本来嫌烦,想让他不要唱,谁料那俊秀已经坐在琴旁,几番挑捻,悠扬乐声已经飘了出来。
梅花开似雪,红尘如一梦,枕边泪共阶前雨,点点滴滴成心痛。忆当时,初相见,万般柔情都深重,但愿同展鸳鸯锦,挽住时光不许动。情如火,何时灭,海誓山盟空对月,但愿同展鸳鸯锦,万株梅花不许谢。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旧时天气旧时衣,点点滴滴成追忆。忆当时,初相见,万般柔情都深重,但愿同展鸳鸯锦,挽住时光不许动。情如火,何时灭,海誓山盟空对月,但愿同展鸳鸯锦,万株梅花不许谢……但愿同展鸳鸯锦,万株梅花不许谢……
有天完全被他美妙的歌声迷住了,那声音清醇中略带一丝沙哑,俊秀唱得如怨如慕,有天听得如痴如醉,透过曼妙歌声,他仿佛看到那年深冬的万株梅花里,深爱的人穿上他递过的裘衣……
白色的梅花,白色的狼皮,那个人白得透明的肌肤。不要说话,什么都不要说,因为你开口说出的,就是刺向我心头的利剑……
“我本来就不配穿的,穿了,不过是给二帮主取个乐子……”
“在中……”有天一时恍惚,抱住了眼前的人。
琴声戛然而止,怀中的男孩回过头来:“我自不是你爱的人,但你若想要,俊秀可以给你……”
“在中……”有天闭上眼睛,吻住俊秀的唇。
能给你爱的人作一次替身也没什么了不得的,至少你是想着爱着的人在拥抱着我的,那样的你,对我这个替身也是有爱的吧……纵是自己命苦,一辈子也要不到真爱,有这样的一番奇遇,有这样的一个男子,也值得铭记……
拥吻了一阵,有天停了下来,睁开眼睛,他清楚地看见了眼前的人是俊秀,而不是在中。有天推开俊秀,落寞地回到桌边坐下,俊秀走到他身边,柔声道:“给我讲讲他吧,我猜你爱上的是那个稍微矮一些的美男子,对么?”
有天觉得俊秀很是厉害,那一曲缠绵悱恻的《鸳鸯锦》之后,他也对俊秀刮目相看:“我和他从小就认识了,还有那个允浩哥,我们三个,从十来岁上,就认识了。他会做饭,又会吹埙画画,下棋写诗,我一直觉得会那些东西的人,比我们这些舞刀弄枪的人要灵慧得多。”
“舞刀弄枪?”俊秀打量着有天,“你可不像。”
有天淡淡一笑:“后来身子不成了,也没练了……我什么事都想着他念着他,可是他心里没有我啊。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就想表现得很好,可是……呵呵……有一次我们去打猎,看到他快要被那狼伤到,我心都要跳出来,不顾自己晕血去为他猎狼,可是他见我,就对我冷嘲热讽,我还是不知后退,即使明明见了他与人亲热,还是……还是放不下心来……只为他看一眼那狼皮衣服,我就想送给他,他只淡淡地说一句扎肉,我等了大半夜,才又为他猎到一只幼狼……唉……没想到一番心思,除了冷言冷语,还换来狠狠一推,差点要了我的命……”
“如果一个人这么辜负你,还不如不要爱了,爱了倒换来伤心。”俊秀的声音清淡好听,像淙淙小溪流过有天的心田。
“反正我也没有很久的生命了,纵是伤心也罢了。”
“公子可是有痼疾?”俊秀看着有天的脸。
“是。几年前遇到一位神医,给我一枚救命的仙丹,还说能延我三年之命,算算今年也就要到日子了。”
“哦……”俊秀低下头去,如此情深,奈何不寿,自己这无心无情之人若能换他回来,成全他的感情,也省得自己在这人世苦熬。
“不要只说我,你呢?看你这岁数也不小了,怎么现在才……”
俊秀脸一红:“这风尘之地若想保全自己,也不容易啊。俊秀少年时曾救过一个乞丐,乞丐公公可怜我,他说我长得这么好,在这风尘地不是好事,他只往我脸上一抹,我就感觉皮肤灼痛,后来就生出一层癞皮。这样的样子谁会喜欢呢?我也受了很多欺负,后来他们发现我会唱歌,我才蒙了脸去前面卖艺。除了卖艺之外,我还要做很多粗活,前几日我在烧火做饭时一个火星迸到脸上,被那火一烧,癞皮竟然脱落了,他们按住我用蜡烛烧我的脸,才……”俊秀说到这里,声音哽住了。有天心生怜悯,他伸手握住了俊秀的手腕。
“让公子见笑了……”
俊秀低下头,有天伸手擦去了俊秀的眼泪:“见什么笑?你不知道吧,我心里喜欢的人,也是教坊出来的孩子。我开始时就是怜惜他,心疼他,知道他吃过很多苦,才会慢慢转化成爱。”
“是么?公子,你心地好,但也许你对他也只是怜惜和心疼要多些呢?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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