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伤口的两侧,像是两只栖息的白玉蝴蝶,当年新鲜到流出树脂的伤口,如今只剩下枯黄的疤痕,两个人一起抚摸,慢慢剥开了上面覆盖的与树皮迥然不同的枯黄色死皮,撕开一道陈年的伤疤,“你比我演的真,所以你成功了。我现在理解了父皇的心思,若是你登基,绝不会真的伤害我和母君,若是我登基,你绝无活路。”
枯黄色的死皮被扒开,里面的青玉色树干又一次流出等若它鲜血的透明树脂,这道伤疤其实从未愈合,只是被那些死皮所掩盖而已。阳光之下羽良夜的皮肤越发苍白,近于透明,他颓然放下手,仿佛意识到,这就是所有的真相。
“其实,从你有资格给我一个机会开始,就注定我们不可能像小时候那样。”羽歌夜也放下手,带着淡淡的怨怼,“你为皇,我为臣,这便是不可能改变的矛盾。”
“若是我放弃皇位呢?”羽良夜语气飘忽,说出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多傻一样,低低地笑了。
羽歌夜掩饰掉眼镜中的震惊,冷酷地回答:“我至少会留你一条性命。”
“然后就弃如敝履吗?”羽良夜的眼神也变得冷酷而可怕,“就是因为只有坐在这皇位上,你才必须得看着我,我才能成为扎在你心上的一根刺,所以我绝对不能放弃它。倾尽江山换美人一笑?我是紧握江山换你一妒。仇恨和嫉妒,已经是维系你我的最后一条纽带了,我不会放弃,只会越来越狠毒。”
看着羽良夜转身而去的背影,羽歌夜沉默不语。
“同为穿越者,想必从出生就知道,这位太子殿下,永乐皇帝,对你不怀好意,你是怎么做到,坚持了这么多年,待他亲如手足的?”楚倾国这时从屋里走出,“若是比入戏,恐怕,你要比他入戏得多。”
“正因为入戏,才知道是戏。”羽歌夜面无表情,“他以为我并不记得,我却清楚记得,他在我三岁那年,曾经想要偷偷杀死我。那时候他才四岁,四岁的孩子,就有如此歹毒心机,他紧紧握住我的脖子,我根本无力反抗,但是在最后一刻,狄峻留给他的最后一个忠心老奴拦住了他,替他认下了我脖颈上的青色指痕,尽管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指痕和成年人手指差异巨大。那个老奴当时指着我,对他说,太子殿下,想要活下去,就比所有人都爱这个孩子,做他真正的哥哥,直到他彻底信任你,相信你,拿你当他的哥哥,才是你报复的真正时候。”
“当年那个老奴和他关系极好,被人亲手杖责成了一滩肉泥。如今当年往事尽数揭晓,我的母君夺走了他的母君性命,杀了他母君留下的所有人,等若毁了他的童年。而我,则享受着,拥有着,本该属于他的荣宠和幸福。你说,这份兄弟之情,我能相信吗?”羽歌夜横眉冷笑,笑容反而极艳,极美。
楚倾国感到寒气透骨生出:“可是以他如今地位,完全没必要再演戏骗你。”
“,一着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凡有一分可能,我也不可能相信他。”羽歌夜冷酷地将拳头锤在碧屋梧桐上。楚倾国张张嘴,最终却叹息沉默,这对兄弟之间,横亘着太多不可消弭的鸿沟,两个人,又都如此的好强,不肯退让一步,只能说,这就是所谓的命运,让他们一步一步,走到了无法挽回的境地。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要评定第一配角,我觉得前半段是修意,后半段是太子啊。。。
☆、103独一无二
夜晚的清梧院,分外安静。曾经百步之遥,他就能看到自己的母君,如今不夜城夜夜不夜三年之久,他都没见过唐修意一面,竟不知空旷清寒的慈安宫中,他过得好不好。
今时今日,把羽歌夜安置在清梧院,已经并不合适,百步之遥的坤宁宫,现在住的是当朝皇帝的凤君,也就是竹圆圆。羽歌夜雄性之身,住在距离凤君如此之近的位置,未免于礼不和。羽歌夜心中自然毫无芥蒂,没想到比他更不在意的却是竹圆圆,竟然亲自来看望羽歌夜。
“臣弟见过凤君。”羽歌夜准备下跪,竹圆圆却闪身躲到侧面拦住了他:“以你王位,不需行如此大礼,更何况就算你见陛下都不需行礼,我又如何敢安然承受。”
羽歌夜打量着竹圆圆,这番话,若是多心来听,大有文章可做,但是只要看到竹圆圆的眼神,就能知道,竹圆圆并不是存心的,只是实话实说:“凤君既然知道这一层,为何还要来见我,你这番举动,陛下怕是不会高兴。”
“高兴与否,又能如何?他若生气,或许还能见我一面。”竹圆圆用词像是幽怨,语气却坦然,“你我终归是有几分情面的,难道竟连见我一面都不愿意?”
“我只是没想到,我都到了这般地步,还有人能真心实意来夜看到竹圆圆的样子,心中也短暂闪过一丝愧疚,“你和皇兄,别为我争吵就好。”
“陛下最是温文尔雅,只要我不逾矩,该做到的,断不会亏待了我。”竹圆圆看了眼清梧院门扉,“门当户对的婚姻,能像你和倾国这样的,当真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你都知道了?”羽歌夜并未把竹圆圆让进屋,就站在院子当中,竹圆圆为人坦荡,却也知道这一是避嫌,二是两人关系还不算登堂入室,所以也没有开口要进屋。梧风习习,光影萧疏,两人之间,真可谓君子之交淡如水,虽无同生共死的义气,却有不弃患难的诚心,竹圆圆肯来,就已经比一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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