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不要慌,这些蝴蝶无害的。”看到身边的吴常轨那一副快哭了的模样,百里悠不由好笑。
这里蓝色的小东西不过是百里一族经常看见的蝴蝶,哪里是什么灾难前的异常啊。百里悠以前在百里一族早就对它们司空见惯了,所以一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就是,原本应该在百里一族的蝴蝶,为什么会突然群体出动般到了外面?
百里悠抬起头看着它们,沉下脸正在疑惑,却不想这个时候电话猛地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索。
从背后的挎包里摸出手机,百里悠按下键接了起来。
“喂,哪位?”
“哥,是我啦!”电话那头,林云筝兴奋的声音传来。
“云筝,是你啊,怎么了?”
“哥,明天就是周末,我们放假,到时候我去你那里啊。”
“好,你来吧,我等你。”百里悠不由笑了笑。这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到周末的时候,林云筝和大黑都会过来,所以百里悠倒是不觉得怎么惊讶。
“老大,又是你妹妹?”看身边的少年那温柔的表情,不同于学校里的疏离和客气,吴常轨不用猜就知道打电话来的是谁了。
除了老大的妹妹,他就没有见过少年有对谁露出过这样亲密温柔的笑容来。就学校里的那些女生,老大哪里看得上她们,连多余的眼神都不曾施舍过,看起来清冷淡漠的,谁都无法走进少年的内心,让他为谁另眼相待。
“是啊。”
和云筝结束通话,百里悠看了看前面的路,已经到分岔口了,于是和身边的吴常轨告别。
接下来,只要再走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快到家了。
第三十四章见面(1)
第三十四章。见面(1)
回到家的时候,百里悠把手上的背包放在沙发上就不由想起云筝打来的电话,于是走到另一边去看了看家里冰箱里的东西,决定明天早上的时候在到外面的市场去买一些回来。
这段时间,自从他在这个身体里意外的醒来,因为一个人住的缘故,百里悠倒是学会了一手不错的厨艺。
因为从临市坐车过来,即使是走高速公路也要花好几个时辰,百里悠倒是不担心云筝他们会来得太早,第二天早上去买东西绰绰有余。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因为已经是夏天的缘故,天暗得比较晚,不过时间却是已经不怎么早。百里悠稍微的休息了一下,然后就去了厨房稍微的做了点东西吃。他现在从学校回家不想怎么动,所以只是煮了面。
一边看了看电视,再把面吃完后,即使没有出汗,浑身都清爽得很,百里悠依然去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准备回房间。
比起二哥百里残勾为他准备的奢华寝宫,现在这个小房间自然上不了眼,面积不大,所以一走进去对于里面的东西一目了然。百里悠刚把背包放在书桌上,还没有坐下,在目光无意间扫过旁边的花盆时就不由愣住了。
那盆早上还是花骨朵儿的七夕银河竟然开花了?
这盆他一个月前从附近的花鸟市场买回来的七夕银河说来也怪。他自从把它买回来后,百里悠并不见它有任何的枯萎现象,反而比起曾经病怏怏的模样来要精神很多,看起来也很朝阳的样子。但是,就是不见它开花。
或许,是因为没有蝴蝶为它授粉?
百里悠看着不知何时飞进来萦绕在花瓣边的几只蓝色蝴蝶,突发奇想。
摇了摇头,少年不再去想这些。
坐在书桌前,百里悠就准备做今天课堂上留下来的作业。因为他现在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其实课业还是蛮紧的,只是由于百里悠早已经掌握,对于书本上的东西都理解得很透彻,所以他才一点都不觉得紧张罢了。
拿着笔在手指上转动了几下,百里悠的视线突然就看见了书桌前的挂历。
上面的日期,显示着六月二十四日。
六月二十四日啊,离他前往试炼之地已经整整过了差不多三个月了吧。
百里悠其实早在他以林朝歌的身体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在他醒来的那一天,离他死在试炼之地的时间,中间竟然隔了差不多两个多月。而现在,他以林朝歌的身份也不知不觉中生活了快一个月了啊。
时间,过得真快。
不知道二哥他知道我已经死了后,是不是会很伤心?
想到二哥百里残勾,少年的神情不知不觉中就变得有些落寞。其实,他并不是不想那个男人的,毕竟,二哥他算得上是自己在这个世间最亲密的血缘亲人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尽管和云筝相处得很好,对于和云筝之间的血缘亲情也感觉到很温暖。可是,他毕竟和那个少女之间还是隔着一层秘密的,他无法和她做得坦诚相待,把一切都告诉给云筝知道。所以,即使他们相处得再怎么的亲密,也始终会让百里悠心里有一种孤独和怅然。
但是,如果是他的二哥百里残勾,少年却是可以做到完全的无所顾忌。因为他知道,二哥总是会包容他的一切,什么都为他做好考虑到,让他的生活过得轻松而自在。
要不是因为……
少年突然抬起头看向外面,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窗外,蓝色的妖艳蝴蝶依然翩飞着,美丽如昔。
“二哥……”百里悠脸上慢慢浮现出一抹复杂的苦笑。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在找借口罢了。借口二哥杀了大哥百里明瑞,手段太过于残忍,借口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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