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握笔,要上好的狼毫笔。写字,要极好的雪花纸。砚台,要有名的徽墨……但这个是打碎胡二妞的骨头论斤卖,也买不来一角的,为此受了周自荣许多冷眼。
终于,七年过去,周自荣考上了探花郎。他风光无限,骄傲满面地递给她一张纸:“你配不上我,当年娶你是不得已,念在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这二百两银子你拿去,回老家吧。”
当年胡二妞嫁给他的时候,因为他家里贫穷,胡二妞的后娘生怕她连累家里,在她出门的时候就跟她一刀两断,她早已经没有了家。这么多年过去,他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她,她连个孩子也没有,他叫她走,走到哪里去?
胡二妞拿着休书和银子,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一头扎了进去。
她上了年纪,身上又因为常年的过度劳作而病痛缠身,没有家,没有依靠,还是个被休的女人,根本没有活路。周自荣没有叫她去死,却逼得她不得不去死。她死了,他不仅得了清净,更是不沾半点恶名。
不远处,河面上跳跃着点点阳光,细碎得像金子一样。罗衣接收完胡二妞的记忆,低头看向身下的少年。他生得这样漂亮,难以想象内心里竟是那般冷酷又凉薄。
“放开我!”周自荣没有一刻停止挣扎,脸上充满了屈辱。
罗衣的耳朵已经捕捉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微微勾唇,放开了周自荣。
就在她放开他的一刹那,只听到头顶上响起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如记忆中一般,有路过的村人发现了他们。
一顿训斥后,村人勒令他们尽快成亲。
周自荣一脸羞怒:“我和她没什么!”见村人不信,又看向朝罗衣:“你解释啊!”
“伯伯,我跟他没什么。”罗衣看向村人解释,“是他从河堤上跌下来,恰巧撞到了我,我为了接住他,不叫他滚到河里,才会抱着他打滚。”
这一解释,更中了村人的想象。
“哼!还狡辩?你们两个都做出这等事,竟然还不想成亲?”村人愤怒地道,“如果人人都像你们这样,这世道成什么了?”
不容多言,攥住周自荣的手,往周家去了。
周自荣气得薄薄的脸皮涨得通红,不放弃地跟村人解释,但村人不听,拎小鸡一样拎着他,很快走远了。
罗衣看着周自荣的身影,眼里冷冷的。
这一回,没有了老实姑娘的任劳任怨和倾尽一切的供养,他拿什么去考探花郎?又如何高高在上的扔给她一张休书?
没错,是扔。在胡二妞的记忆里,那一张休书是扔在她脚下的。因为他厌恶她,从来不会碰她一根手指头,甚至不许她靠近他三步之内。就连给她休书,他都不肯亲手给她,而是像对待一条无用的狗那样,扔在她脚下。
☆、你休妻啊
罗衣看着村人和周自荣的身影变成两个小黑点,逐渐消失在视野里,才收回眼神。
她看了看泛着粼粼波光的河面,几步走过去,纵身一跃。
“噗通!”
冰凉的河水包裹住身躯的一刹那,罗衣情不自禁地打了个激灵,随即便喟叹起来,太舒服了。
这具身体不知多久没洗澡了,浑身黏腻得厉害。罗衣在河里褪去衣衫,好好洗了个澡,又把乱糟糟的头发用手指耙顺了,仔细洗了个头。
做完这些,天已经黑了。
罗衣捉了几条肥鱼,回到岸上,选了个避风的位置升火。
火光跳动着,不时发出“噼啪”声,炸开的细小灰烬便升腾起来,在半空中飘荡着,渐渐勾勒出一张俊美温柔的面孔。
罗衣怔怔看着那张虚幻的面孔。
那是赵仁的脸。
她在做上一个任务时,遇到的一个特别的人。
她原本没想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她没想过和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她只是一个鬼,因为接到冤死之人的托付,才来到人间。任务留给她的时间并不多,不足以让她和一个男人生出情意,而后携手白头。生离和死别是那么残忍,不如从未开始。
但赵仁异常执着,哪怕她时日无多,他仍然坚持地道:“就算你只活一天,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她拗不过,再加上许连山的卑鄙手段,最后她答应了他。
他们在一起了半年多。大限到来的那一日,他抱着她不撒手,从早到晚,不停在她耳边说话,唯恐她在他注意不到的时候一闭眼就走了,他却来不及跟她说最后一句话。
他一直一直说着话,一直说到无话可说,便用尽力气抱着她,像要将她融进骨血里。最后那一刻到来的时候,她心有所感,回握他的手,对他说:“好好活下去。”
第一次见到他,她对他说的就是这句话。临走的时候,她也想不出别的话。在她想来,最好的事情,也不过是好好活下去。
他没有哭,她甚至看到他笑了,然后他用力抱紧她,说:“我很高兴跟你在一起。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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