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他是爱岗敬业的保镖兼司机兼保姆呢。
穿衣服的时候他在衣柜前犹豫了一下下,然后选了那件大了自己两个号、款式简约但质料上佳的黑色毛呢大衣,然后围上了那条大方格的羊绒围巾。
恩,三更半夜出门很冷的,自己的两件棉衣都很薄,也不挡风,没办法才这么穿的。
姬小羽有点脸热热地跟自己说。
把小白蛋揣进裤兜里,他就出了房间。
刚一出来,正好碰上刘为仁从客厅大门进来,走得趔趔趄趄,东倒西歪,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
姬小羽不由皱了下眉毛,得,又是一个醉鬼。
他稍稍让开两步才往外走,结果两人正要擦肩而过时,刘为仁喉咙里咕噜一响,然后就稀里哗啦地吐了一地。
要不是姬小羽反应快及时闪开,就要被散发着腥臭的呕吐物喷一身了。
真是晦气,醉鬼真是这世界上最麻烦最让人讨厌的生物之一!
至于最最麻烦最最让人讨厌的,当然就是那只披着人皮不要脸的狐狸精了。希望昨晚之后那只狐狸精能识相一点自己消失,以后再也不要出来污染他的眼睛了,不然他怕自己的寿命都要短几年的。
刘为仁紧跟着脚下一滑,摔倒在自己吐出来的一大滩污物里,半天都爬不起来。
梁绍刚被客厅里的动静吵醒了,出来一看也相当无语。随即发现姬小羽全副武装的样子,便问:“小羽,这么晚了还要出门吗?”
姬小羽无奈道:“是啊,程总也在外面喝醉了,发消息来让我去接他。”
梁绍刚说:“那你快去吧,路上小心点,这里我来收拾。”
“知道了,谢谢梁哥。”
姬小羽捏着鼻子跳过地上的污物,然后出了门,心里十分冷血地想,等下要是某人也这样,那他绝对绝对撒手不管了。
自己弄出来的烂摊子,就要有自己收拾的觉悟!
他到小区停车场里取了车,然后按照程与棠发来的地址开往北郊。
这个时间点不会堵车,然而离城市中心地带越远,路上的照明设施就越差。姬小羽起初还开得比较快,后来不得不逐渐减慢速度,因为有些路段灯都坏了,周围乌七抹黑的根本看不清楚。但是这种情况下他又不好一直开着远光灯,担心会晃到对面开过来的司机的眼睛,因此只能慢点开了。
就这么的,正常速度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他硬是多走了两个多钟头。
距离光通电子厂还有五公里左右时,姬小羽怕程总等久了又要乱发脾气,于是想打个电话报备一声,结果打了两次都没人接。第三次再打时,对面索性直接关了机。
他不由得撇了撇嘴,这男人,真是越来越气性大心眼小了。都是惯出来的臭毛病,以后可不能再这么由着他了,必须得改!
又走了一会儿,姬小羽发现有点不对劲了,这一带感觉怎么有点熟悉,好像什么时候曾经来过一样。
他纳闷了片刻,直到前方隐隐绰绰现出一座工厂的轮廓,而车载导航也显示目的地光通电子厂即将抵达时,顿时恍然大悟,这里他的确来过,就是上个月初追踪人贩子时来过的那家废弃工厂!
奇怪了,那工厂里黑灯瞎火的,附近一带都是荒郊野地,根本没有什么饭馆酒楼,最近的村子也在好几里地开外,那程与棠是在哪里喝的酒?
还是说,他根本没喝酒,只是跟自己开了个玩笑,把自己骗过来捉弄一番?
不,不可能。那个男人虽然毛病一堆,但还不至于做出这么无聊又脑残的事。否则无论他开多高的工资,自己也决计消受不起了。
越想心里越是不安,不对,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姬小羽把车开到工厂门口,把车灯全部打开,从储物格里找出一把小手电,拧亮后下了车。
凌晨两点,夜色浓重,寒风凛冽,四周一片死寂。
他一边全神戒备地往里走,一边出声呼唤:“程总,我来了,你在哪里?”
“程总,快出来吧,不要躲猫猫了。”
“程总,你再不出来,我就不管你了,回去睡觉了。”
进了院子后,他没看清脚下,被地上几块砖头绊了一下。
就在这时,周围突然亮了起来,几个方位同时开了应急照明灯,冷白的光柱乱七八糟地投射在院子里。
姬小羽有些不适应地眯了眯眼,再次睁开眼睛时,赫然发现前方三米开外处摆着一把旧椅子,而自己要找的人坐在椅子上,被一根粗麻绳五花大绑着。
他满身脏污,单薄的衬衣和西裤上又是泥又是血。脑袋垂在身前,眼镜不知去了哪里,脸上青紫交加,血迹斑斑,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了。
姬小羽呼吸一窒,浑身的血液刹那间仿佛被寒风冻结了,手脚一片冰凉。
不,不会的。这不是他认识的程与棠,那个人一向整洁优雅,风度翩翩,即便喝醉了酒也依然英俊得可以迷倒一片人,怎么会是这个肮脏不堪、了无生机的模样?
一定不会是他!
或者他在做噩梦,看到的全是假像!
姬小羽你个笨蛋,快点醒来啊!为什么要做这么可怕的梦!
“咳、咳咳……”
椅子上的人突然动了动,胸膛起伏着咳嗽了几声,然后缓缓抬起头来,失去镜片遮挡的迷茫双眼与姬小羽的视线交汇。
三秒钟后,他剧烈挣扎起来,用低哑的声音喊道:“宝宝,你快走,马上离开这里!”
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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