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两个都是江湖人,可惜,住在山里的人们并没有这些认知。
他们只觉得拉琴的男人好看得紧,明明没有一颦一笑,低垂眼睑专注的神情也能使人失魂落魄。而那喝酒的男人,平和的笑意,衬托在那样立体的五官上,张狂,且霸道。
他们如凭空出现的陌生人,却离得很近。
要说他们很熟,却并没有多余的交谈。
“卖唱吗?”有个好事者,扔了一枚钱币,钱币骨碌碌滚到白衣男人的脚边。他似完全没有察觉,他仍醉在他的曲子里,谁也不知道这便是赫赫有名的《羽境弦歌》。
倒是待在他身边的人弯腰拾起,往上抛了抛,拇指食指并合弹了一弹,直接弹回了方才那人的肩头。
那人瞪大眼睛,看着肩膀上颤颤巍巍的钱币,吓了一大跳。
之后他们便走了。众人皆以为是好事者多事,打扰了这幅好景,连胡琴悠扬也嘎然而止。好事者嗫嗫嚅嚅,哪肯承认是自己不对。他引颈长盼,见那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消失在竹林那头。
逗留江湖,怕的不是名声,而是想喝酒,没钱。
步伐重叠,竟能一致。并肩的两人,毫不在意别人的议论。
羽人非獍顿了顿,将多缠了几重的腰带拆了开来,放在地上,自己也跟着蹲下,好好地包起了二胡。没有绳子,他踌躇片刻,蓦地拖过身边人,在他全身上下摸索了一通。
“羽人,你好热情 。”既然这样,那有没有酒也没有关系了。
燕归人惬意地抬头望着万里无云的苍穹,听话地伸展四肢。他不会私藏什么东西,一个想到什么做什么的男人不可能会有特殊事物,比如私房钱之类的。当然,若他真把这话说出来,羽人会揍他一顿。
羽人的爪子已穿入他里衫,在内袋里掏出了几根布条。那些一开始是燕归人准备用来系茶盅的,他原意是买来一个茶盅,以后在外生火自个儿煮茶。但羽人觉得,煮茶太费神,且用具一大堆,还不如去茶棚小憩。
有了布条,二胡得以被保护得妥妥当当。近在湖边,羽人也没急着走,反而踱了过来,踩在边上。再将鞋履伸前一点,他那衣摆就得浸入水泡上一泡了。
即使已离茶棚很远,酒香竟也能闻个清楚。暮色仍未浇,这里已经没有人迹。茶棚在另一头,而这一头,通往深山。担心与野兽们打上照面,人们自然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但他俩不同,他俩在一起,总是毫无顾忌。怕到了那时,不是他们怕野兽,而是野兽该怕他们。
燕归人坐在后头,和二胡齐齐对望。二胡被选择靠在树下,没有依靠的燕归人提了提对方的衣袂,叹息道:“你瞧,让你在哪都拉二胡,别人以为你是卖唱的。”
羽人没回头,也知燕归人笑得如何幸灾乐祸。他淡道:“我无所谓,你可以将钱币收下,不必还给别人。”
“……”燕归人被反击,没法回答。
如果现在是夜半三更,他惊梦一场,从火光里转醒,忽听这人唱歌,可能会打打赏。但说实在的,燕归人从未听过羽人唱歌,羽人那副清冷的嗓子跟唱胡曲这一画面,他也完全想像不出来。
羽人深知他的想像力,此时肯定在搭配那样弦声合一的境地品鉴了一回。
燕归人就是有这个自信,他完全没有音乐功底,每次听完羽人拉二胡,还是竖起大拇指,争当第一个听众。明明相处了这么久,还是没有一点长进,这已经可以成为优点。
他轻轻松松,眉头轻展,于是那鞋履,也沾上了湿意。燕归人眼疾手快,拉过他,将他扯进怀里。
没有男女相继跳崖殉情的狂热,他们竟也可以在这样的交流中感受到了互相依偎的肉麻感。羽人首先不自然,面红耳赤,准备要站起来。不过他忘记了他还坐压着燕归人的衣袖,这一动,对方就笑得恶劣,感觉有一腔准备好的捉弄要浮上台面了。
羽人道:“这天,可能会下雨。”
抬头一看,阳光明媚,光晕一圈又一圈,洒在他们周遭,跟成婚仪式似的。
燕归人抵着额头,手肘扣在草地上,轻轻拔着草。但,他的心不在焉暴露了他,他只是以手环住了羽人,羽人背靠着他,他慢吞吞倚向了树。没有人会认为他们是过客,因为他们暂时哪里都不想去。
燕归人低声道:“你唱一曲,我就作罢。”
羽人蓦地扭过头盯着他,“你终于有毛病了,你的错觉不只在以为自己懂得音律,还以为我会唱歌。”他话音刚落,燕归人凑上前。羽人一怔,视线下落,不由自主看向正努了努暗示个不停的嘴唇。
“我……”即使羽人平素里特别寡言,这时候他也想畅谈一回,打消这人的念头。可“我”了半天,这人的胳膊已伸上前,抱在他的胸前,那指尖一挑,就隔着衣衫调戏那沉睡的突起。
本还好好的,忽然心跳就加快了。羽人挺直了背,僵了起来。
“我没有说你会唱歌,只要觉得好听,就算是说的话,也像歌。”燕归人一本正经地评价,轻咬他的耳垂诱惑道:“你知道我的意思吧,羽人,关键时刻,不管是什么语气,我都觉得悦耳动听,嗯……就像飞到眼前的白文鸟,朝我扇扇翅膀,再叫几声一样。”
羽人扭曲了脸,气恼道:“什么跟什么。”
那一对手不安份挪动,他面上一红,伸出自己的捉住,轻轻喘气。斟酌了一会儿,他侧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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