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变得温和无比。我把领子整理好,提前到公司楼下等他。
不一会儿,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便款款而来,一扫早上的阴沉,此时的他似乎心情明朗了些。我们到了饭店,找了一个包间坐下,他点了一些清淡的菜肴和一瓶干红。不用说,这餐饭将会由他买单,我摸了摸裤兜里我可怜的钱包,就算我想请他估计也请不起吧。
“你也不用太担心了,没事。”我当他在宽慰我的心,有些担忧地说:“不开心的话不要憋着,跟我说说会好些。”“真的没事,那个项目虽然重要,但无法失而复得。下一个大计划才是重头戏。”
虽然觉得他没有必要告诉我,但我还是顺便问了:“是什么计划……?”“森野别墅。”我瞬间有些明白了,那是城郊结合区的一块很大的空地,现在还没有确定开发商。黎明房产部是黎明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市中心的一栋大厦和这片别墅区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对房产这块我并不是太了解,也觉得没有多问的必要,他似乎很开心,自顾自继续说:“不过这个项目的竞争还没有那么快开始,我也觉得现在还早,暂时没有让股东知道的必要。”他倒了一杯红酒:“陪我喝一杯吧。”
虽然不喜喝酒,但我还是喝下了整整一大杯。“祝贺你,沐铭。”他捧着高脚杯,晶莹的玻璃在灯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此刻我眼前这个男人,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帝王,无法被任何事击垮,也没人能够挫败他。
我想,迷恋上他的原由就在于此。且不谈俊朗的外表,他每一个自信的微笑,冷静的思考都令我钦佩不已,也许我爱上的就是这种英姿勃发的气质,以及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的优雅和理智。
“想什么呢?”也许是我痴呆的样子被他发现了,他觉得有些好笑,刮了刮我的鼻子,拿起西装:“走吧。”
这儿的冬天有些寒冷,秦沐铭抓住我的手塞到他的大衣口袋里,也不管被人看我们的眼神多么怪异。我把身子往他那儿靠了靠,他脱下他的围巾帮我围上:“别感冒。”我突然觉得外面虽然寒冷,但怎么也不想往有暖气的公司里走了。
下午下班后,秦沐铭说有事让我先行回家,我看到车水马龙的街道,当即决定步行回去。我像往常一样沿着水库旁的那条路走回家,天色渐晚,我遂加快了脚步。
突然,听到草丛里有浅浅的呜咽声,我刚开始没有在意,继续往前走,但这声音传到我耳里却是愈加清晰,凄凉而悲惋,我忍不住过去一探究竟。
草丛里放着一个大纸箱,我把盖子打开,才看到一只黄色的小狗。小家伙显然饿坏了,也能看出以前的主人并没有善待它,幼小的身躯瘦巴巴的,它一看到我,便爬到盒子边缘摇着尾巴,一脸的渴望。
“好吧,那你跟我回家。”没办法丢下它不管,我抱着小狗回到了家,看它到处走走嗅嗅,我知道它饿了很久了。倘若我不救它,它一定会死在那里,或者被野狗叼走。我弄了一碗牛奶,又拿了几块鸡软骨煮好切碎,伴着一些米饭喂它。小家伙欢快地过来,三两下解决了那碗牛奶,开始狼吞虎咽地吃着鸡软骨饭。
我摸着它脏兮兮的毛发,看着它边吃边不停摇着尾巴,心中又是怜爱又是疼惜。一碗鸡肉饭,终于把它吃撑了。它挺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用身体蹭着我的脚,似乎在以它的方式道谢。
我把它抱起来,放到浴室给它洗了澡,又给它吹干。小家伙看起来精神了许多,我不认识它的品种,也不觉得品种和血统那么重要。狗不分贵贱,能相伴一生忠诚侍主便是最高贵的犬类,我喜欢的是这只狗,并不是这个品种的狗。
作者有话要说: 木人看。。那我就慢点发吧tt
☆、粗暴
吃饱饭洗完澡,它变得开朗活泼起来,不停地舔着我的手,在我身边蹦来蹦去。我看着它瘦骨伶仃的可怜样,抱起它说:“你说,你这么瘦,我要叫你什么好?”它小声呜呜了几声,便继续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
“你想变得强壮是吗?”我问它,它伸出舌头企图舔我的脸,我把它抱在怀中,摸摸它的头:“叫辛巴好不好?辛巴可是只很强壮的狮子呢。”它裂开嘴伸出了舌头,我当它默认了,把它放到地上:“爸爸给你找个窝。”
找了些破旧的衣服,铺到地毯上,围了一个简易的窝,辛巴围着自己的窝愉快地转了好几圈,似乎很满意地过来蹭我。就在一人一狗沉浸在熟悉彼此的喜悦中时,门铃响了。
“你回来啦。”我给他开了门,结果西装才想起来我都顾着准备辛巴的事情,自己忘了吃饭。听到外面异动的辛巴也从窝那儿跑了出来,好奇地走到秦沐铭面前。
他看到辛巴,表情很明显地僵了,目光似剑地看着我冷冷问道:“你带回来的?”被他杀气十足的表情吓到,我有些口吃:“是……是在水……水库那里捡的……”“你不知道它有没有病就把它弄回来?”“我明天就……就带它去打狂犬疫苗……”我没想到秦沐铭的反应会如此之大,一时不知所措。
“你以前很讨厌小动物,我也是。”他望着朝他不停摇着尾巴的辛巴:“把它处理掉。”“……求求你,把它留下来吧……”我没想到他居然冷漠到叫我重新把辛巴扔出去,我把它捡回来对他来说就是重获新生,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家,却又要被赶到冰冷的野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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