腔,更确切地说,是彻底戳破了我最后一道防线,我有点神志不清,羞怯伴着期待,我开始试着回应他。得到了无言的首肯,他更加放肆,手开始剥我的衣服,我没有反抗。
直到一直被他扒光,两个人坦诚相视。“子傲……可以吗?”他有些担忧地问我,我想了想,坚定地点了点头,他把我抱到了大床上。
尽管他的动作十分温柔,也尽量照顾我的生涩,但我还是感觉到了强烈地痛感,从臀部传来直刺我的神经,我的双手紧紧捏着被单,冷汗大颗大颗往下掉。也许是因为禁欲太久,他就像刚放出笼子的困兽一般饥渴无比,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
虽然已经做了润滑,但是那个像是从未被开化过的地方还是剧烈地疼起来,而他也以及丧失了部分意识,毫无顾忌地疯狂晃动。
我甚至觉得,这个身体不像是经历百战的,反而像是处子之躯,每一寸关节都开始疼痛,而血顺着大腿一直流下来,把床单染红。我咬着牙,几乎要疼晕过去,但看着身后的他那样尽兴,我不忍心叫他停下来,只好一直忍着,牙咬疼了,就换手咬。
而他似乎并没有看到我如此痛苦的隐忍,直到我眼睛一黑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这次进度很快吧!!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小红好开心呢~
☆、上班
第二天起来,便看到他愧疚的脸。床单被重新换过了,身体也被清理过了,但是我还是由于强烈的不适应发着高烧,我坐起来,腰和那个地方叫嚣地开始疼痛,我惨叫一声,又躺下了。
“对不起,我没有注意到……”他抓着我的手,饱含无限歉意地望着我。我看看那只手,被咬出血的地方已经结疤了,我朝他笑笑:“没事,我愿意。”他起身吻了吻我的脸,说:“早餐在桌子上,我先去公司了,中午再回来照顾你。”
他走后,整个家都变得空旷,我休息了许久,勉强坐起来,一步一步挪到下面吃起了他做的早饭。我突然觉得现在这样非常幸福,想着中午做好饭等待他回来的欣喜,我就禁不住嘴角上扬。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我已经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而他也如期而至——“我回来了,子傲。”看到一桌子的饭菜,他默默拿起筷子开始吃,但并没有太开心的表情。我有点失落,问他:“……不好吃吗?”“不是。”他夹了一口菜:“以后这种事,你不要做了。”
“为什么?在家里做好饭等你回来吃不好吗?”他看了我一眼,淡淡说:“我更喜欢你以前好吃懒做的样子。”
我更加失落了,突然有点吃以前那个自己的醋,好吃懒做、无理取闹、飞横跋扈却可以获得那么多偏爱,而现在这个勤劳踏实、知书达理、善良谦卑的自己却不受待见。我只是想为他做点什么,想让他不要那么辛苦,为他分担一些家务。
“从明天开始,你就到我的公司实习吧。”他抬头看着我,我点点头。他叹了口气道:“你真的变得太乖了,乖到我觉得一点也不习惯。以前我千方百计求你到我公司实习你都不愿意,现在一句话便点头答应。”我埋头吃自己的,只是觉得隐藏不了的失落。
这个人喜欢的,依然是以前的自己。
第二天,我便如期到他的公司报道了,黎明果然是独霸一方的大企业,从建筑面积到楼宇规模都有着大家风范,与一般小公司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踏着大理石铺成的滑溜溜的地板,带着他给我的昂贵的公文包,穿着他专门给我买的合身的西装,我找到了我的办公室。
“傲哥来啦!”大家一看到我,仿佛都认识我一样熟络,只有我一个人人生地不熟有点不知所措。一个穿着西服梳着整齐背头的人过来一把搂住我,说:“身体好点了吗?我们大家都很担心你。”我点点头,小声说:“谢谢……不过——我失忆了,已经不记得你们是谁了……”
他一愣,摆摆手说:“我还当是什么呢!没事,失忆了重新认识就是了!我叫张越,可以叫我越哥。”“屁咧!越小弟!”一个膀大腰圆快要把西服撑破的男人用报纸打了一下他的脑袋:“这是秦总的人呐!什么叫你大哥啦!”然后朝我鞠了一躬,说:“傲哥,你随便叫他小张就好了,我是这里的经理叫王晖,你叫我小王就好。”
我点点头,向他点头致敬:“王经理好。”王晖愣了一下,连忙摆摆手:“不行不行,你这么叫秦总非砍死我不可!”我笑笑:“我是您的下属,自然要尊称您了,秦总不会生气的。”他们听到我这么说,都面面相觑。
过了很久才有个女同事开口:“傲哥,你怎么了?”
我从他们口中知道,他们第一次见被秦总死命带来的杨子傲时,根本不是像我一样的人。杨子傲十分张扬,第一天到公司便训起自己的上司:“小晖啊——我可以这么叫你吧?”王晖连忙点头:“可以可以。”“你们都要叫我傲哥,因为我是你们董事长以后的老婆。我也不想干活,从明天开始不会来,不过你们聚餐的时候都要通知我,知道了吗?”在场的人齐刷刷点了点头。
后来每次聚餐、k歌他们都会叫上杨子傲。而虽然第一天被来了个下马威,但后来他们就发现杨子傲其实并不是那么难相处的人,虽然为人骄傲嚣张,但性子及其豪爽,而且心直口快,和他相处从来不用藏着掖着,渐渐地,他们也就喜欢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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