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他没考理综,也就没上大学;好比他十七岁又傻又贱的时候经历了一场什么都算不上的可笑感情,心理某些方面居然就出现了扭曲;好比他拼命打工想要多挣点钱,然后离他那个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奇葩老妈远一点,但她只要一跟那儿哭,李枳就会像傻了一样回去给她进贡打工赚的钞票,对她的第n任新男友赔笑,还得帮着给她那差不多倒闭的鱼店运货。
这些事李枳没对任何人表达过不满,也没人逼他去做,其实也不应该说得这么怨气冲天。只是快二十岁的年纪确实挺尴尬,还未成熟却也少了单纯,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宋千老是开玩笑说他垂垂老矣。李枳也知道自己这个人本身就很有问题。
可能是活该。
当然这世界也很操蛋就是了。他只希望奇葩离自己远点。他还是比较会给自己找台阶下的。
昨天如果没有那个人,对就是开始说的那个黄煜斐,当李枳在钱包惨死之后又遇上被一个老秃头xìng_sāo_rǎo的情况时,可能也只会给自己撂下句活该,然后窝窝囊囊地找机会逃跑,心里想着就那么混过去得了。
毕竟他不太知道该怎么办。
可是偏巧黄煜斐出现了,那个猥琐老头好像和他认识,并且怕他。黄煜斐是个非常温柔有礼的人,轰走老秃头的时候是这样,跟李枳聊天的时候也是。他那种游刃有余又分外关心的样子反而搞得李枳有点混乱。
被人从小宠到大的家伙,都是自来熟吗?
而现在,此时此刻,李枳满脑子浆糊地撇下正在呼呼大睡的三位同事,一个人出了酒店,背着琴挤在友谊大马路晚高峰的斑马线中央。夕阳真挺像血的,泼在街边老式大厦的圆窗上,他看见身边有父子有情侣也有陌生人,听见他们一个个飞速说着难懂的口音,再次意识到自己和他们不同。
他大概什么都没有,揣着几张零碎澳币和一张存款不足四位数的借记卡,如果不是乐队统一住宿统一行程他可能真的要露宿街头,连北京也回不去。
这种时候李枳宁愿躺床上混吃等死,这样不损失体力也不用花钱。强迫自己赶在这么挤的时候出来是为了见一个人——昨天晚上刚认识的人——没错,还是那个黄煜斐。
那人还算有意思,不,应该说是非常有意思。
他是个很有耐心的家伙,也细心,由于国语说得不是很好,昨晚和李枳讲话时语速缓慢,说得一板一眼,看得出来他是想表现出尊重。并且他从不像李枳身边那些人似的,觉得他太年轻好像可以随便逗着玩,动不动搂着人开些无聊玩笑——哪怕和朋友一起,李枳也不喜欢别人拿自己开玩笑。
所以,尽管黄煜斐也是个十足的怪人,尽管他昨晚出场方式就很怪,做的事儿也有点出乎意料,李枳还是愿意跟他再见面。
反正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有,倒也不用怕什么,能做到的只是洗个头再吹干并且打扮得利索一点,以体现他的重视。李枳还偷拿了点宋千的定型喷雾用,虽然效果貌似一般。不过他想:黄煜斐应该根本不会在意吧?
事实证明就是不能背后议论别人,腹诽也不行——他正想着他,前脚踏上窄窄的人行道,后脚就听到有人边按喇叭边叫他名字。那声音很有穿透力,在嗡嗡嘤嘤的街声中一下子抓住了李枳。由于粤语口音,听起来很像是“雷子”,尾音拖得长长的,让人禁不住去想象声音主人微张的嘴角。李枳回头看,黄煜斐就在后面十步远处的路口,站在他的敞篷宾利里,正扶着挡风玻璃,一脸灿烂地朝他挥手。
这哥们显然也好好打理了头发,很倜傥地站在那儿,半敞着穿了件疑似巴宝莉的苋红色羊毛大衣,当然可能是其他李枳没听说过的更贵的牌子,但是看起来并不刻意。总之就是标准资本主义公子哥的悠闲派头。
公子哥还真来接他了。李枳简直要哈哈地乐。
不愧是微博上那么多女孩抢着叫老公的做梦对象,黄大少爷的体贴是真的,李枳默默琢磨,不过,但是,难道,他真的准备开着跑车带自己这个刚认识一天的人去他说的老城区吃那家传奇大排档?
这确实不是一般人干得出来的事情。
对李枳这种人来说,不是一般人更好。
他挥了挥手,逆着人流向他走去。
黄煜斐帮他把琴盒在后座安顿好,督促他系好安全带,然后递给他一包万宝路爆珠。李枳昨天半醉半醒地跟他说喜欢抽这个,这人还真了。
黄煜斐紧接着认出了李枳套头衫上印的乐队——rd——外套扣到了第三个扣,还有翻毛领遮着,按理说乐队图案只露出一个角,没那么好认的。
黄煜斐甚至还说,二十三岁生日有李先生陪着过,他非常开心。李枳对此表示惊讶,他对李枳的惊讶表示满意,手肘抵在车窗沿上,满面春风地等着红灯。
这时夕阳已经完全落下了,显得满街灯火更加摇曳拥挤,却不会让人觉得难受。
可李枳还是有点紧张。
因为饿了?
黄煜斐好像看出他饿了似的,从车座侧面变出了一袋还冒着热气的鸡蛋仔,上面还淋着红豆酱和炼奶,简直让李枳这个糖类爱好者想要抱着他哇哇大哭。
“尝尝看,”他说,“阿翔排半小时队,两分钟前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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