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大人不嫌弃的话,可到寒舍一叙。”叶于荣连忙道。
江县令背着手,一行人被迎进村。
叶于荣又对叶君文道:“赶紧招待好报喜人,发喜钱,上好酒好茶,燃鞭炮庆祝。”
叶君文连连点头,招呼了几个年轻小子,迅速忙活起来。
霎时间,整个叶家村燃起鞭炮,喜气洋洋的,好似过年。
雍州距离丰城县更远,当年叶君书他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到达,不过那是因为孩子们太小,所以路上走得慢。
这次他们以之前的速度赶路,生生缩短了一半的时间,就到达了丰城县。
他回乡的消息早前已经发出急信,应该早已收到消息了。
看到熟悉的景色,叶君书忽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情绪。
叶君儿同样,早在进入丰城县的地界,就一直在左右张望,眼里浮现怀念的神色,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南承和同样对丰城县和叶家村有兴趣,他和阿麽是在雍州开始跟随叶家的,还没来过这里,他对能养育出叶家一家人的地方充满好奇。
勤哥儿和双胞胎没多少感触,不过也是儿扒着窗户看,好奇心居多。
叶君书他们没有进县城,而是直接回叶家村。
走在熟悉的山路上,叶君书面上虽然波澜不惊,但心里的波动起伏很大。
这条路,他已经走过无数遍,偶尔是坐着牛车,更多还是用双腿走,无论是清晨天还没亮,还是傍晚夕阳西下,亦或是披星戴月,他仿佛永远走在这条道路上,在叶家村和县城之间往返。
他闭着眼睛,都能熟练的走过这条路,双脚直接能丈量出这两路的长度。
他叶君书,终于回来了!
叶君书眨眨眼,消去眼底的水光,露出一抹笑意。
他们走在唯一通往叶家村的道路上时,刚刚过了正午,廖副尉提议先进县城吃顿午饭歇下脚,他都拒绝了,他迫不及待的想回到叶家村。
这个时间段,一般没什么人出来,所以一路上没遇到什么人,只是离村口还有小段距离的时候,对面来了个典型农家汉打扮的黝黑汉子,肩上背着一个背篓。
他远远看到一大队队伍走过来,顿时停下脚步,踌躇着不敢过去。
看着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
叶君书定睛一看,觉得这人有些面善,顿时眼睛一亮,扬声问道:“可是方叔?”
那群人走近,他正想避让,就听到有些陌生的声音喊他。
方叔抬头望过去,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年轻人十分面善,他已经认出人了,只是眼前这架势让他不敢相认。
“舟……舟小子?”
叶君书忙下马,随后牵着马过去,“是我!方叔,这么多年不见,家里可还好?”
“好、好、好!”方叔乍然看到叶君书,也很激动,只是激动中,又十分局促,可能是觉得,叶君书已经是官身了,并不单单是晚辈。
叶君书注意到了,不动声色,态度更加温和。
“村长一直在念叨你,总算是回来了!”方叔这会儿不入城了,转而和叶君书一同往回走,“村里人见到你一定很高兴,大家都十分想念你们。”
“我也很想念大家……”
第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方叔, 您是准备去县城吗?”
“是啊,小栓在山里抓到只兔子,趁还新鲜着就想早点送到县城酒楼去。”
“大栓小栓还好吗?大栓今年快十六岁了吧?可有说人家?”
“都好,都好!大栓还没说人家, 不过他阿姆已经准备相看了。你教会了他们读书识字, 大栓到外面打工, 管事都高看一眼,经常让他帮忙记个账,赚了好多钱哩!”
“是吗?那就好……”
叶君书牵着马,和方叔一起往村里走, 一边慢慢叙旧,从方叔的话语中, 知晓村里如今的现状。
这两年收成好,村里人大都日子过得不错,偶尔能见点荤腥,这样的日子, 对他们穷苦百姓来说,已经好过多了。
方叔说了一会儿话后,慢慢就放开了,不再拘束。
他们碰见的地方离叶家村已经很近,所以没走多久, 就看到了叶家村的村口。
叶君书让孩子们都下马车,在此之前叶君书已经让他们喊了方叔。方叔盯着这些好看的孩子,喜爱得直感叹, 舟小子真会养育孩子,养得可真好!
勤哥儿盯着村口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指着前方和叶君书说道:“家!”
叶君书露出一抹笑,点头道:“对,我们回家了。”
他们才刚走到村口,很快就有一大群人从村子里出来,叶君书他们蓦然听到一声哭喊:“舟小子诶!”
明阿姆从人群里飞奔出来,“你们终于回来了!明阿姆可想死你们了!”
“明阿姆!”
叶君书激动地喊了声,才过了三年的时间,就发现记忆中还很年轻的明阿姆,似乎苍老了很多。
“我回来了!”
明阿姆抖着唇连声道,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喜得直抹泪。
儿和叶君山他们看到明阿姆,也是纷纷围过去,依赖地喋喋喊着,眼里明显带着孺慕。
自父姆去世后,给他们帮助最多,几乎看着他们长大的明阿姆,无异于和亲阿姆差不多,甚至在幼小的他们的记忆里,对明阿姆的依赖和想念,比几乎没有印象的亲阿姆还多。
双胞胎还隐隐有些印象,他们跟着哥哥们喊人,等被明阿姆哭着抱在怀里揉搓,陌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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