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父母亲人,兄弟姐妹,无论是逃婚还是与家中决裂,或者别的什么缘故,她如今的态度倒好像是要分手。
“阿茗,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容城公子,至于别的事情,你如果想说,我洗耳恭听,如果不想说,也没关系,都不要紧。那些都是无关紧要的。”
顾茗却不想再瞒下去了:“我家在容城,母亲早逝,父亲在政府做个小官,一心想要往上爬。后来还娶了个继母,还有了别的孩子,我当然……是最多余的那一个。”
章启越一脸心疼。
“这个故事太耳熟,是不是?很多市井故事里的继母都是刻薄狠毒的,我继母也不能出列,对我当然也是各种克扣,对她的儿女很是疼爱。我从小就酷爱读书,不过继母并不情愿我读书,还好我父亲脑子还算清楚,知道女儿多读点书才能卖个好价钱,而且我成绩还很不错,他还没糊涂到让我做个大字不识的文盲。”
顾茗自嘲一笑:“启越你不必如此,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呢,严格说起来简直再普通不过。我在女子师范学堂快毕业的最后一年,我父亲想要升官,于是……软硬兼施,将我送去给权贵做姨太太。后来我讨权贵欢心,说服他供我继续读书,中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终于光明正大的离开他,然后来沪上生活,不过我身无长物,只能卖文为生,这才有了容城公子。你看是不是很大众?”
她笑的云淡风轻,就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甚至也不去看章启越的脸色,讲完之后转身:“启越,那个权贵你也认识,就是冯瞿,容城少帅。”
“我们分手吧。”
她头也不回往前走去,一如当初头也不回的离开容城,前往沪上。
人在红尘里打滚,难免沾上泥泞,可是能怎么办呢?跪倒在地嚎啕大哭?哭诉命运的不公?还是面无表情拍拍身上的泥土,大步向前?
顾茗选择后者。
她步履平稳,腰背笔直,亭亭如松,有一种说不出的坚韧的力量,好像能背负起这世上所有的恶名,却唯独不敢回头去看一眼满脸苍白的章启越。
也只有这时候,她心里隐隐生疼,才能知道自己多么愚蠢自私,不应该轻易答应跟章启越在一起。
忽听得身后脚步声响,皮鞋敲击着路边地砖的声音就好像敲击在她的心上,他很快追了上来,几乎是扑过来的架势,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不,阿茗,我们不要分开!”
顾茗被他从身后抱的几乎要喘不过气,她有很多扎心的话可以与章启越割裂感情,可是都舍不得。
假如冯瞿有一颗钢铁铸就的心,那么章启越的心就是水晶做就,晶莹纯粹,最禁不起语言的伤害。
顾茗不舍不忍。
“启越,你冷静点!”
他的脑袋就埋在她后颈处,听声音几乎呜咽:“阿茗,我从来也不知道你受过这么大的伤害,对不起!你今天肯定心里很不安是不是?我以后再也不逼你,可是我不同意分手,无论你骂我也好,打我也好,说多难听的话我都不会跟你分开。”
湿意透过她后颈的衣裳,很快就落在了皮肤上,顾茗诧异:这个傻子,他竟哭了吗?
她很是无奈:“启越,你又不是小孩子,成年人分手都要维持风度的。”
章启越有生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去他娘的风度!你都要跟我分手了,我为什么还要讲风度?”简直是个无赖的小孩子搂紧了她不撒手:“他是不是欺负你了?对你很不好?”
顾茗还没明白,想要扯开他的手,可他今天牢牢从后面抱紧了她,似乎没有松手的打算,力气大到惊人,与平日的怀抱全然不同:“你说谁?”
他发起狠来:“这个混蛋!早知道就应该让死在马路边上!救他干嘛?你别走,我现在就去揍他给你出气!”
顾茗虽然内心很是伤感萧瑟,但仍是被他的孩子气给惹的差点笑出声——这就是冯瞿与章启越的区别。
冯瞿手上染血无数,他居高临下,从来不拿人命当回事儿,所以才能心无顾虑的开枪杀人,包括原书之中他认为背叛他的顾千金,但章启越天性善良,最恶毒的想法大约还是“视而不救让他死在马路上”的咒骂,以及“去揍他出气”,根本就没想过趁着冯瞿落单直接弄死他。
“启越——”
章启越紧紧搂着她:“那你答应我,不要跟我分手好不好?”紧接着他说:“我知道你怕什么,你怕有一天我家里人知道你做过姨太太,要遭受他们的轻视,对不对?”
她那样高傲的女子,文笔一贯犀利冷静,面对社会痼疾犹如医者手中握着的手术刀,毫不犹豫剜血割脓,不怕恶臭扑鼻,可是面对自身的境遇,依然露出少见的软弱。
顾茗:“我不在意无关紧要的人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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