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鹿神
苍黎几人被带到了目的地, 就看见面前是一排一看就很新的木房子, 还散发着清新的木头香味。沈仁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得到了净化!我果然是被人类的世界污染太久了!这样可以随心所欲不穿衣服的生活,才是真正自然的生活啊。
旁边的胡三正朝着金丝丝挤眼睛,示意让他去把房间的门开了。结果信号明显接触不良, 挤了半天的眼睛, 金丝丝都没有什么反应。
不过金丝丝在心里还是很纳闷儿的, 诶,大王这是眼皮子抽筋了?感觉好严重啊!
胡三没办法, 只好朝着苍黎他们客气地笑了笑,自己上了sān_jí台阶,伸手去推门。然而, 没想到使的力气太大, 没掌握住,就看见他伸手一推, 两扇木门直接就“哐”地一声倒在了地上,还扬起了无数的灰尘。
胡三看了看自己的手,一脸的震惊——咦!我不是没有用力吗?这门也太脆了吧!他眨了眨眼, 又看了看地上躺着的门板, 眼前突然就出现了羚牛的那张拉长了的脸, 浑身就是一个哆嗦——完了,我这身衣服怕是真的要被撕成条条了!
我还要穿着娶媳妇的呢!
黎域他们站在门口,对这剧情的发展也有些震惊。苍黎伸手捂着小孔雀的眼睛,轻轻给他说, “宝贝儿,我们别学这个。”要是小孔雀学会了,不知道以后要拍飞多少块门板。
木点墨在征求了老大的意见,朝着里面说道,“胡部长,要不我们先去事发的地方看看,了解了解情况?”
刚一说完,就看见一直用背影对着他们的胡三,猛地转过了身,满眼的感激,看得木点墨都有些不自在了。在如此热情的眼神攻击下,他说话都有点不利索,“呃,那我们……现在就走?”说着指了指还躺在地上的木门,“这个……也刚好可以修一修。”
这话一说完,胡三迈着厚实的步子,几步就到了木点墨的面前,一下子就双手握住了木点墨的手,粗糙的大手很是用力。他满脸笑容地看着木点墨,憋了好久,嘴里无数感激的话都千回百转了一遍,不过想着自己身上这唯一的一件好看衣服,还是忍住了没有说出来。
最后笑得脸都要僵硬了,他突然瞥见了自己手腕上面打的“小抄”,哎呀这么把这宝贝忘了?胡三面上一喜,把其中一句读了出来,“感激不尽,多谢体谅!”
木点墨:“……”不用感谢了真的!我的手……要断了!
在角落躲藏起来的羚牛看着这场面,真的很想抹一把泪!之前他被那场面吓得一直摒着呼吸,现在见胡三还知道看小抄,这才松下了一口气。他十分庆幸,多亏胡三没有张口就来一句,“大兄弟谢你了啊我们一起去山里的温泉泡个澡怎么样?那水洗完脚之后又洗澡都特舒服!洗了之后蚊子都不爱咬你!”
不过他很确定,胡三最开始拉住木点墨的手的时候,最想说的肯定是这句!为了维护秦岭分部的对外形象,他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从分部走的时候,金丝丝被留在那里,找人手去修修坏掉了的门板,所以这次是胡三亲自带着他们去。
出了分部的围墙,一行人朝着和来时完全不同的方向走去。小孔雀在苍黎的怀里东看看西看看,一双眼睛睁的圆圆的,看什么都好奇。偶尔飞过去一只蝴蝶,都能把小东西看得入迷。
苍黎心里有些泛酸——明明以前晏晏最喜欢看得就是我,每天都拿着手机拍,然而现在,晏晏真的已经不爱我了吗?
一路上翻山越岭的,木点墨看着走在前面的胡三,感觉对方的背影十分壮硕,跟移动的小山一样,“胡部长,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因为之前的“仗义相助”,胡三对着木点墨简直有用不完的笑脸,听见木点墨在问,胡三转过身来,咧嘴露出一口白牙,就像在山泉水里面泡过一样,白的都要发亮了,“我们这是去山里找鹿神。”
“……”后面跟着的黎域听见这句话,悄悄翻了半个白眼——你的山和我们的山肯定不一样,我们明明都已经在深山里面了!他偏头看了看一脸享受的沈仁,还有都面不改色的老大和秦征,发现只有自己这个水生物,一点都不适应山里的环境。
氧气太充足了,他有些醉!
“陆深?就是之前上报到总部的资料里面,提到的那个最先发现村子消失的人吗?”木点墨仔细回忆了一些在总部看过的报告,很快就记起了,这名字两次都出现在了“夜狸猫事件”的记录上。
“你也知道鹿神啊?”胡三觉得眼前这扎小辫子的男人特别合自己眼缘,忍不住就多念叨了几句,“嗯,这就是去鹿神家的路,不怎么好走。鹿神人很好的,就是性格有些怪,嫌弃我们不洗脚不爱穿衣服太臭,所以都不和我们一起住,一直都是自己住山里的,我小时候最喜欢去鹿神的院子玩儿。”
木点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不过,和这么一帮子画风狂野的妖怪住在一起,那位“鹿神”也是十分的不容易吧?
沈仁在一边听了一会儿,落后几步走到了苍黎的边上。苍黎正蹲着,因为小孔雀看见了一片叶子上面趴着只毛毛虫,此时正很有兴趣地单脚站着,用另一只软嫩嫩的小爪子,一下一下地刨着那片叶子。但就是准头不太好,连续好几次都没碰到那只毛毛虫。
沈仁见自家老大周围全是粉红色泡泡,明显已经被小孔雀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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