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远龙闻声一个激灵,头也不敢回,拿眼儿直瞪我。
唐晴一见是我,微怔。
“哦!呵呵呵呵呵……”我摸着后脑勺呆笑:“曹教官罚我跑步,刚跑完。”
“咳咳!”曹远龙装模作样:“我看罚得还不够……今天先到这里。哎?唐教官,有什么事吗?”
唐晴四下望望,说:“没什么。刚才值班员报告说,好像瞧见草丛里有人,往这边跑了,我过来看看。”
曹远龙撇撇嘴,斜眼儿睨我一下:“看错了吧,荒郊野外、半夜三更,谁没事钻草里喂蚊子?我看,不是黄鼠狼,就是大野猫。”
他这个“猫”字念得很重,我心里小鼓乱打。
“好了,我先走了,饭还没吃呢!”曹远龙向唐晴打个招呼,根本不再理我地扬长而去。
寂静的长廊,只剩我和唐晴两个人。
情况一时非常尴尬。
唐晴的出现,使我脑中充塞起她和马东之前的对话。
纷乱而庞杂。
我想开口,又咽下。
作为一个成绩不会被存档的无用之人,我怀疑我的话语,甚至我这个人,对骄傲的唐总教官来说,是否还存在任何意义。
终于还是低下头,眼角凝向别的地方。
雨声好像停了,草里的蛐蛐难道也困倦?亟须什么声音填补悠长的空白。
“换衣服去吧。”唐晴道。
我听闻,如同赦免了大罪,调头便往回跑。
向走廊的尽头越跑越深,我猛的刹住脚步,返身又跑回去。
唐晴还站在那里。
我来到她面前,向她鞠了个躬,站直,敬礼。
然后,又跑掉了。
“黄小猫!我会一直盯着你的!——”唐晴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沿着廊道放大,能听出一丝开朗。
我,不禁微笑,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加速狂奔,雀跃般跳出回廊,如此向宿舍赶去。
我在宿舍里的遭遇是比较惨的。
没有人理我。
没人理,就早点儿上床睡觉呗。
作息时间是六点起床,九点熄灯。
十二点到两点,午饭,午休。
每天运动量很大,其实应该午间睡一觉。
但我的午休时间,要么跑步,要么去射击场馆,拆装枪械,或实弹射击。
别人说你不行,就觉得自己真不行,就自暴自弃,这和别人叫你去死,你就去死了,有什么区别?
我不信这个邪,不行我自己练。
其实我内心非常抵触任何一种使得手指僵硬的体育活动,比如打篮球,比如长时间握枪,或实弹打靶。
绘画者要求手指柔韧、柔软。
高中时,我很喜欢打篮球,一度入选校队,参加过区级比赛,荣获过最佳控球后卫的称号。
打篮球伤手。
一天晚上,我坐在画桌前,顿悟似的意识到,不会亦不想走上职业篮球队员这条道路,就此果断放弃,再没碰过一次球。
这双手,从此将只握住画笔。
那一刻,就是这样热血沸腾向自己宣告。
然而,以前打篮球是个人兴趣,现在练枪却是最基本的职业需要。当然,这里面,确实还含着某种个人荣誉啊,尊严啊之类的东西。
每一次扣动扳机,后座力冲得虎口生疼。半小时持枪,半小时实弹,折腾一轮,下场之后,双手止不住地抖。
说我好面子也行,说我一根筋也罢,反正,我就是不服气。
再说,我以后能不能在绘画这条路上闯出名堂,早成了未知数,越来越存在于缥缈无着的未来。有时甚至会想,手练残了算了,少了一件念想。这大概同时成为坚持练枪的理由之一。
算不算用一种自暴自弃毁灭另一种自暴自弃?人生真是讽刺。
反正,我不喜欢开枪,但也没办法。就是这样。
八月,酷暑。中午时分,狗都不出门。
我几次差点儿中暑,后来学乖了,端盆清水放在跑道边上,起跑点处。头上顶着湿毛巾跑,每跑一圈把毛巾浸在脸盆里拧拧**,再吸吸水。每次长跑结束,衣服后襟靠脖子的地方,结出一层白白的盐粒。
真的很努力,可就是这样,我的体能成绩依然不理想,射击成绩勉强。这就把我给打击坏了,弄得每天心事重重,和其他学员的关系也更难改善。
而这同时,训练科目渐次升级,有时一天负重行军十公里计时,接连三天,体力消耗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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