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这种玩意儿,在大学生群体眼中的印象,从来是截然分为两派的。
如果是一个安心读四年书,或者安心打四年游戏,抑或安心泡四年妞的同学,那就几乎不会感受到学生会的存在。
不管那里面有多少龃龉,也不会主动招惹到安分无欲的人头上。
但前提是:你别总是惦记学校里那些可以根据主观能动性分一杯羹的资源。
如果想借助学校的宣传力量为自己扬名;进入社团占用一些资质资源;拿一些不纯粹看考试成绩的奖学金、保研;甚至是用学生会的公信力背书、在同学间帮银行代理推销信用卡抽佣金(几年后则变成帮p2p互金公司推销校园贷产品)……那就是自己送上门去了。
换句话说,但凡一个学生,在这些方面有功利哦不是上进心,就得遵守这个道上的规矩。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盗亦有道。
冯见雄还是比较无欲的。
可是他想在大学里就以“准律师”的身份接案子赚钱,就不得不借法援中心这个壳子——就跟后世那些裸吊设计师要想出图,哪怕技术再好,总得挂靠一个有资质的设计院,才有资格赚这个钱。
国法如此,如之奈何。
这个唯一的软肋,让他不得不始终处在翁得臣这个臭虫的视野范围内。
那就把臭虫拍死吧。
……
新传院大四的付成才,如今已经提前毕业了。
按说,距离其他同级生的正式毕业时间,还有三个多月呢,大四下学期的论文答辩,也不该提到这么早。
不过,付成才自从上学期期中的时候,被冯见雄喷成了轻度精神分裂症后,住院了俩月,学校就对他宽容起来了。
没有实习单位会接受一个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人的,所以他也不需要去实习了。连带着找工作也很困难,即使想隐瞒病史,也难免事后被人查出来。
如今才2006年呢,距离《******国精神卫生法》研讨制订已经过去了21年。但距离这部法律的正式颁布,还有6年(这部法立了27年才立出来)。
所以眼下社会上也不讲究法律层面的“不得在就业问题上歧视精神病人”——事实上哪怕颁布实施后,歧视的照样不少。
这样一个人,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就特事特办,在学期开始时就组织导师给他辅导论文、然后单独提前答辩。发了毕业证送出校门之后,再犯点什么事儿,也就不关学校的事了。
付成才是金陵本地人,毕业后就暂且赋闲在家。
冯见雄找上门的时候,他正在家打游戏,父母也不管他。
冯见雄敲了门,十几秒后一个年近五旬的中年男子,开门探出头来,打量着冯见雄。手还握着门把手,似乎随时准备关上,眼神中也满是警惕:
“你找谁?”
冯见雄微笑着说:“你是付叔叔吧,我是付学长的校友,来看望他的。虽然他出事儿是被别人设计了、主动来撩拨我自找的,从法律上来说我没什么责任。不过么,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毕竟校友一场,我想补偿一下你们家。”
中年男人脸色一变,几乎就要动手:“就是你把我家成才骂疯的?”
冯见雄试图让对方冷静下来:“诶诶诶,注意措辞,只是正常辩论、双方自愿,怎么叫骂疯?当时是他自己心理素质太差,承受能力不行,对吧。再说,我今天可是很有诚意的。”
这个世界的辩论赛,跟平行时空民国那些武艺竞技性质差不多。法律上来说,正儿八经的辩论就像是签了生死状的。只要没有恶性人生攻击、双方措辞在辩论范畴内,那就喷死与人无尤。
冯见雄花了一些时间,和付成才的家长白话,尤其是把付成才被人利用的细节再强调了一番,总算是消弭了对方的仇恨值。
他也很大方地拿出一叠现金,大约10万块,拍在桌子上。
“毕竟耽误了付学长找工作,这就算是两年的误工费加医药补贴吧,让他好好休养,调整心态,将来总归有出路的。”
如今对他来说,10万块只是半个月的收入。
但对于工薪家庭而言,却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如今一个念新闻传媒的大学生,除非到了省级电视台,不然在一般媒体也就两三千块起步。10万块等于一个应届生前两三年的总收入了。
只要不是让人做那些得坐牢的事儿,一般的别人都肯干了。
当然,冯见雄的口风肯定是很谨慎的,一码归一码。这笔钱,只是纯粹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的补偿”。
给了钱之后,他也少不得让付成才的父亲出具了一张切结书,写明收到什么款项若干、如何如何,然后收好。
“我想跟付学长聊聊,方便吧?”
“方便,方便。这事儿只恨那个翁得臣挑唆利用,你的好意我们已经了解了。”拿人手短,付家人自然没有再多话。
……
“虽然我可以‘复发’,但你不会指望靠10万块钱就让我帮你杀人吧?我要是真复发了,杀你也一样是不犯法的!”付成才关起门来私聊,语气依然很冲。
冯见雄却是一眼就看穿了对方的外强中干:
“省省吧,就凭你?精神病人杀人,只是不用坐牢,不代表他家人不用承担附带民事赔偿。真让你把翁得臣杀了,你家里人赔给翁家的钱,10万块远远不够。要是不小心没弄死,弄了个终生残废,啧啧……那就海了去了。不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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