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夕会出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周伯昌在买熊皮的时候给他的感觉不错,不然双方就是打个你死我活又与他元夕何干?
所以元夕只是击石救人。
对的,只是救人,并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当他用石子提醒持剑男子之后,周伯昌想举刀趁机伤人之时,他的另一发石子阻止了周伯昌的刀。
至于之后他们之间再如何,就与他元夕无关了。
不过以师父教给元夕的道理,他是不应该弹出最后那颗石子的。
不过呢,元夕给了自己一个理由。这几人在骑马路过他的时候,那个腰别双截棍之人离他很近,几乎是擦着已经躲到路边的他疾驰而过。
你让我吃灰,我叫你落马,很公平。
其实,元夕是打心眼里讨厌这个抡着双截棍的,去打杀那个带着特殊香味的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子。
说起来那女子就算是女扮男装,也挺好看的。
元夕心中有些开心。
许是山里长大的元夕猎杀动物太多了,当他拽着缰绳的时候,马匹是抗拒的,又似有些畏惧,一点也不像在别人手中那温顺的样子。
元夕之前是没有骑过马的。以前师父带着他下山的时候,也不骑马,最多雇一辆马车。
他越是用力拽缰绳,本来温顺的马越是焦躁不安。元夕一发狠,飞身骑在马背上,拽着缰绳。
他的双腿用力夹着马身,双手抓紧缰绳。
也许是他太用力的缘故,骏马吃力,立等候,见吕一平进来,赶紧起身行礼,
“见过将军!”
吕一平摆摆手,坐入主位。
吕关雎赶紧给父亲倒了杯茶,悄悄地给背着熊皮的吴仲使个眼色。
吴仲周伯昌,周伯昌微微点头,吴仲起身,摘下熊皮,双手平托上前,
“将军,这是小姐给将军带来的礼物,请过目!”
吕一平一听,心中甚是欣喜,没白心疼这个丫头。端起茶杯,呷了口茶,女儿倒的茶,就是这么香。
“呈上来吧!”
“吴二哥,快,拿给爹爹看看!”
站立在吕一平身旁的吕关雎赶紧招呼吴仲。
吴仲上前,把熊皮放在桌子上。
吕一平拿起熊皮,抖落开,仔细看了一下,再用手摸了摸。
“不错,是张好皮,看样子还是张新皮,怎么?你们去山里打猎去了?”说完吕一平再仔细看了看这张皮,
“这熊皮没有任何损伤,连个箭孔都没有,是提前布置的机关陷阱?”要说这几人猎杀一头熊是没问题的。但是这熊皮没有刀痕箭孔,那只能是用机关捉到这只成年黑熊的了。
以吕一平的掌法可以做到,但是他可不相信自己的女儿有这个本事。
吕关雎有些难为情,小声嘀咕,
“爹爹,女儿哪敢以身犯险,那还不让您担心啊!这是我从猎户手中给您买回来的。”
吕一平看了眼自己的女儿,这还差不多。
“嗯,不错,这张皮爹爹很喜欢,正好垫在爹爹大营的大座上。不过这山中猎户倒是也有厉害的角色。毕竟是靠山吃饭,没点儿本事还真不行。”
吕一平想到猎户能设陷阱捕熊,便是几个人一起,也还是很有本事的,是个好猎手。
看着父亲高兴,吕关雎撇了眼周伯昌,正好看到周伯昌的眼神,她点点头。
周伯昌起身,躬身行礼。
“将军,卑职有要事禀报!”
心情大好的吕一平看了眼这位跟随自己多年的近卫,
“你们四个陪着小姐出去,还能有什么要事?说吧!”
“是,将军。我等几人在归程遭遇伏击,看样子是冲着小姐来的。”
正在兴头上的吕一平一听,虎目一瞪,单手拍桌,站起身来,喝了一声,
“什么?”
在城门关闭前,元夕赶到了平南城。
他没有快骑,他不想追上那几个人,毕竟他骑的马,很容易被几人认出。
进门交了一文钱,守卫士卒看着这个奇怪的少年,身穿粗布衣衫,却牵着一匹骏马。兴许是城外谁家庄园的杂役,进城来找主子的吧。
元夕以前跟着师父来过平南城,进了城的他还不算陌生。看着招牌,他来到了一家名字起得不错的客栈,同福客栈。
跑堂伙计见门前来客,赶紧出门相迎,却看见这穿着粗布衣衫的少年,牵着一匹高头骏马。
脑瓜一转,他笑着问道,
“这位小哥,是住店还是寻人?”
元夕心想,这位伙计还不错,把马的缰绳递给伙计,豪气地说,
“吃饭,住店!”
伙计一听,得嘞,买卖上门了,要不是这匹骏马,自己差点打了眼,把人当成要饭的了。
“客官暂且留步,停马费三文,别怪小的不开眼,不过这个停马费是单算的。”
停马还要钱?元夕刚要迈进去的步子又定住了,有些疑惑的看着伙计,
“有停马不要钱的客栈么?”
伙计心中腹诽,脸上堆笑,这是哪里来的土包子,这马怕是来路不正。不过不管如何,只要是他有钱吃饭住店,那都是大爷。
“客官说笑了,城里的客栈都收停马费的,不说这马棚占地方,咱不还得给您的良驹准备上好的草料么。其他有几家比我家还要多上一文呢。对了,是停一天三文,不知客官打算住上几天?”
心中感叹这就一天三文钱了?元夕没有问其他问题,摸出三文钱,递给伙计,
“先住上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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