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景笙暗自腹诽——花草是花草,怎么能和一个大活人比?但是他已经学会了尊重别人的意见,所以没有吭声。
威廉姆斯太太自顾说下去:“后来我明白了一件事,因为喜欢一样东西就强行把它据为己有,说不定还会害了它。所以爱,应该是全心全意地为你所爱的人着想才对。你们华人有个字,我虽然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含义,但是我觉得它很奇妙,那就是‘缘’。以前我家那个华裔厨师说,如果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那么他们一定会有缘在一起。这是上天注定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地爱,和等待。”
荣景笙悲从中来。等待?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
他垂下头:“谢谢,谢谢,听了您的话,我受益良多。”
说完又暗暗自嘲,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荣启元混久了,他也学会了口是心非。
威廉姆斯家的管家给他们父子各安排了一间客房。他们房门相对,荣景笙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荣启元还没回来。他闷闷地自己回去洗了个澡。出来再看,荣启元还是没有回来。逮住一个仆人问了问,才知道两位总统依然在书房谈事情。他知道这是绝对不能打搅的,只好自己先睡了。
谁知还没睡着,就有人推门进来。荣景笙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荣启元悄无声息地走进来,坐在床沿上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还好,没发烧。你今天着凉了,晚上要盖严实点。”
语气和缓,一如从前。
“说什么呢?说了一晚上。”荣景笙对他的夜归表示不满。
荣启元心情颇好,乐意一件一件地跟他说“引渡‘埃解’头目的事,重新订立阿美利加与沙罗的军事同盟条约……”
“真无聊。”
“那么睡觉吧。明天我们还要去侯斯顿。”
荣景笙打个呵欠,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荣启元。荣启元随手给他掖好被子,离开了。
第二天荣启元一大早起来,就见荣景笙和康斯坦丝在兴奋地说什么。荣景笙看到荣启元出去,大声说:“爸爸,我们要去骑马。”
荣启元头皮一麻。
自从上次他在奥斯特利亚首相跟前栽下马来,他就发誓这辈子绝对,再也不要骑马了。偏偏荣景笙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容置疑地说:“爸爸也去。”
荣启元脸拉下来:“我想你还是先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比较好,我们就要出发去侯斯顿了。”
威廉姆斯太太从厨房出来,“不是11点上飞机吗?孩子们还来得及跑几圈的。”康斯坦丝得了许可,跳起来说:“我先去喂马,荣先生,景笙,你们要不要参观我们家的马厩?”
荣景笙冲过来拖住荣启元的手:“那真是太荣幸了!”
盛情难却,荣启元只得硬着头皮跟着他们去了马厩。他从资料里知道威廉姆斯的长女康斯坦丝喜欢运动,骑马滑雪游泳射击都是好手。然而他全然没有陪大小姐做运动的准备。
马厩里栓着三匹非常高大的骏马,有两个工人正在给马刷毛。康斯坦丝颇自豪地指其中一匹纯黑色的马给荣景笙看:“她叫爱丽丝,是我爷爷送给我的。”
说着抱住爱丽丝的头,脸颊在爱丽丝脸上蹭了蹭:“爱丽丝,我们今天有客人一起玩哦!”态度非常亲昵,完全没了平时那个风风火火的样子。她拉着爱丽丝摸了一阵,才亲自搬来一大捆牧草举起来喂它。
荣景笙小声说:“你看,人的本性就是这样的。喜欢一样东西,就会忍不住想要和它亲近……喜欢一个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荣启元不理他,走去帮康斯坦丝喂马:“她真漂亮。”
康斯坦丝非常高兴,“您也觉得她很漂亮是吗?待会儿借给您骑一骑。”
荣启元试图推辞:“康斯坦丝,这件事说起来非常不好意思,但是我确实从马背上摔下来过,而且还摔过两次。最可笑的是,我这辈子只骑过两次马。”
康斯坦丝眨眨两只大眼睛:“景笙说他会骑马。而且爱丽丝力气很大的,载两个人完全没关系。”
荣启元愤然回头。荣景笙抱着手臂靠在墙上,“陆军有骑马的训练,我的骑术可不错了呢!”
前有威廉姆斯家的千金,后有自家的大少爷,荣启元就这么被挟持到了爱丽丝背上。荣景笙扶他上去坐好,然后自己一脚踩上马镫,非常利索地翻身上去,稳稳地坐在了他身后。康斯坦丝拍拍爱丽丝的额头:“要乖乖地哦,我今天骑马可。去吧!”
爱丽丝仿佛能听得懂她的话,缓缓地迈开了步子。马蹄踩在外面的石板路上,哒哒作响。
荣景笙两手圈着荣启元,在马肚子上轻轻一踢,它便冲着湖边小跑过去。荣启元最怕的就是这个,顿时吓得连眼睛都闭上了。这时听到康斯坦丝在后面叫:“嘿!往这边来!”
她骑了另外一匹白色的马停在不远处,非常潇洒。
荣景笙调转马头,“去哪里?”
康斯坦丝一甩马鞭:“平地上跑有什么好玩的?我们上山。”
荣启元倒吸一口凉气。荣景笙已经狠狠踢了一下马肚子追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骑马!
(⊙o⊙)蛇蛇同学答对了!
作为奖励……准你选下次h的地点怎么样?要选个好地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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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软磨硬泡也是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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